台灣要聞

米堤獲賠五億多 一審告贏保險公司

【大紀元8月29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陳鳳如報導)溪頭米堤大飯店五年前因為桃芝颱風來襲損失慘重,雖然飯店有保險,不過,保險公司以山崩的除外條款拒絕理賠,米堤飯店的原始經營者新安育樂公司因此一狀告到法院,向第一產物和蘇黎世產物保險公司索賠,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今天判決保險公司敗訴,必須賠償給新安育樂公司五億多,不過,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

民國90年7月30號,強烈颱風桃芝來襲,造成溪頭米堤大飯店嚴重受損,米堤大飯店的原始經營者新安育樂公司主張,米堤前後投保了11億的颱風洪水險,不過,保險公司卻以山崩的除外條款為理由,拒絕米堤大飯店提出的理賠要求,雙方官司纏訟五年,經過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29號判決第一產物和蘇黎世產物保險公司,應該分別理賠給新安育樂公司2億9千多萬與2億3千多萬。

對此,新安育樂公司董事長陳明哲在聆聽宣判後心情五味雜陳,陳明哲語帶哽咽的說,他當時投資米堤20億元,如今什麼都沒了,連飯店的經營權都易主,因此,雖然獲得高院判賠5億多,不過,他認為這只是討回一點公道而已。

陳明哲也表示,這五年來,他都專心投入在這起官司裡,沒有再投資經營飯店,不過,他認為台灣的休閒產業前途看好,未來如果法院判決確定保險公司必須賠償,有機會的話,他還是會想再經營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