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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佔地遭罰款 遷怒村婦彈簧刀穿身

【大紀元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東包鎮龍泉村二組村民張翠蓉,因本村村民王殿遠一家修房手續不齊被罰款600元(人民幣),認為是張翠蓉舉報,因而對其積怨在身,與家人把張翠蓉打到8級傷殘。張拿著證據層層上訪,但有關部門對上級的批示置之不理,至今,傷人者還逍遙法外。

與教師結怨 被打致殘

據悉,張翠蓉是廣元劍閣的搬遷移民,王殿遠是東包鎮的老師,其住房佔用了張的耕地,卻不願做兌換補償。因王家修房遭到當局罰款,而遷怒於張。

在2000年5月6日,張翠蓉在地裏燒草,王殿遠的家人唐懷珍、王永堂,以張燒草燒到了他們家栽的幾支竹葉,借機發難,把張打的遍體磷傷,經醫院檢查,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右腿膝蓋骨損傷,半年後才能下床走路。

事後,唐懷珍娘家來了八個人,把唐拉到醫院,謊稱唐被張打傷,強逼張的丈夫賠600元及寫一張300元的藥費欠條。為了追討這300元錢,王殿遠一家曾恐嚇、吵鬧張家10幾次。

在2002年8月11日,下著大雨,張翠蓉去秧田圍水,被王殿遠的姐夫毛明及姐姐截住,以300元欠款未給為由,說:「我早就想打你了。」王永堂、唐懷珍聞聲趕來,四人對張拳打腳踢,把張推到山崖下,唐還用鋤頭朝她頭部猛打,張昏倒過去。

後張醒過來,發現自己滿頭滿臉都是血。此時,身為老師的王殿遠手裏拿著一把彈簧刀,把張嚇得不斷求情。但王根本不理,朝著張的背部紮了一刀,這一刀從後背直透前胸。

隨後王殿遠用腳把張亂踢,最後又用彈簧刀向她右胸猛紮一刀。這時,在一旁觀看的唐懷珍怕出人命,吆喝大家快走。

而受傷嚴重的張翠蓉被送醫,做了4個多小時的手術,接了4條血管。轉院後,直到第七天早上,才醒來。 據醫院報告,張的顱骨被打破,成凹陷性骨折,腦外血管斷裂兩條,左肋骨骨折,右胸一處四寸多深的刀傷,左背一處六寸多深的刀傷,傷口很深,直透前胸,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律師被收買 傷情鑒定各不同

張翠蓉在案發後馬上報警,派出所卻在案發9天後,才到醫院瞭解當時的情況,但一直未予立案。因張不識字、不懂法,連自己委託的律師也被王家買通,在申冤路上,走了很多冤路及金錢。

為了逃脫責任,王殿遠的家人王永堂也跑去醫院住院,利用關係,開了6000多元的藥費條子,反先將張告到劍閣法院,法院判全身受傷的張翠蓉要賠王家2400元的人身傷害費。

王家還花錢買通了幾個主治醫生及公檢法一些人,將張的病歷更改,導致張得不到公正的傷情鑒定及傷殘鑒定。

在案發後的三年多時間裏,張翠蓉前後做了7次受傷鑒定,但鑒定結論都不相同。2002年11月,劍閣縣公安局的傷殘鑒定書上,評定為8級傷殘,屬重傷。法院鑒卻定為輕傷,而其他幾次鑒定更離譜,是等到張身上的刀傷都癒合,才做鑑定。

由於不識字,張翠蓉委託的律師被收買,本該上訴時不予上訴,而是帶張去應訴(王家不服第136號判決,向法院提出上訴)。致使張錯過了多次上訴的機會,而讓案情陷入被動,對張越來越不利。

離鄉背井為上告

為了討回公道,張翠蓉在劍閣—廣元—成都之間來回奔波近4年,為了治病和籌集路費資金,變賣了房子、傢俱,現在還欠銀行貸款及私人借款兩萬多塊人民幣。儘管多份傷殘鑒定書上,有關部門作出了等級評定,但她沒有得到王家的任何賠償。

據家屬告知,張翠蓉三年多來常常在惡夢中驚醒,受傷給她帶來不少後遺症。現在她常常頭痛、昏倒,腿沒有力,經常摔傷,6顆門牙因摔倒掉了。

房子因抵給別人,夫婦倆離鄉背井,來到成都謀生。由於張握有足夠證據,但廣元市中級法院卻未採用,判王殿遠等犯罪事實不成立。而張向法院提交的再審申請,已一年多,法院既不同意再審,也不出具駁回再審申請的書面手續,對有關部門的批示也置之不理。

記者去電廣元市中級法院瞭解,對方告知採訪事宜由政治部負責。記者打去政治部,對方電話轉為語音傳真。

張翠蓉說:「日子雖然過得很苦,但我從未想過要放棄,王殿遠作為一名教師,但他打傷我,現在還在學校教書,找他的話,他就躲起來。讓傷人者繩之以法,是我最大的心願。」

張翠蓉表示,如果冤情在四川得不到解決,她要向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申訴和控告。 目前,由於她常昏倒,無法工作,只能靠丈夫打臨工和撿破爛維持日常生活。

*圖片均由家屬提供*

張翠蓉被王殿遠一家打到8級傷殘。(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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