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新聞

雙面間諜陳文英案 FBI一再犯錯遭譴責

【大紀元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靜綜合編譯) 洛杉磯美籍華裔陳文英為聯邦調查局(FBI)工作近20年,獲取薪酬170萬美元,同時充當中共間諜,通過與她聯絡的FBI高級特工偷情來獲取情報。而聯邦調查局由於聽信這個特工為陳的辯護,多次疏忽她的可疑行為,致使陳作為雙面間諜長達近20年,從而遭到司法部的嚴厲指責。

根據美國司法部星期三(24日)公布的報告說,洛杉磯聯邦調查局(FBI)的一個華裔密探陳文英充當中共間諜,近20年卻沒有被發現,陳是通過與她的負責人、一個FBI高級特工偷情來獲取情報,而陳的主管忽略了她的一系列可疑行為,並且太相信和依從FBI負責與她聯絡的這個高級特工。

根據司法部23頁的總結報告說,負責聯絡陳文英的FBI高級特工、詹姆斯.史密斯(James J. Smith)為陳提供情報,幫助她逃避測謊器測試,並掩蓋他們之間的私情。

報告說,甚至在有知情人秘報陳是”在床上”與洛杉磯FBI特工相處工作,以及史密斯的主管看見他們一起從倫敦下飛機之後,FBI官員們都沒有察覺二個人長達20年的私情。

陳文英騙取FBI薪酬170萬美元

法院2003年的文件顯示,陳文英將近20年來接受 FBI支付的170萬美元暗中監視中共官員,而在此期間,她同時秘密傳遞高度機密的信息給中共。

司法部檢查長芬恩(Glenn A. Fine)在公布的報告中說,聯邦調查局在1981年即發現,陳”代表[中共]收集秘密情報,並且/或者可能正在準備提供敏感的技術信息”給中共,然而這個調查沒有被認可,她也沒有受到審查。

直到2000年史密斯退休,陳文英被指控向中共提供機密情報,利用史密斯獲取信息進行間諜活動。她成為一個雙面間諜: 被中共情報機構吸收為中共間諜,而同時又為美國FBI工作。

根據報告,陳曾私下告訴史密斯,中共情報官員發現她為FBI工作,並”強迫她與中共合作”。

以”客廳女僕(Parlor Maid)”為代號,作為商業顧問的陳文英頻繁的旅行到中國,在許多場合可以看見她與高級中共官員會面,討好北京高級官員和在美國的中共外交官。

檢察官說,陳文英從FBI文件上獵取情報提供給北京,包括有關中國逃亡者的信息,介入間諜案的特工電話名單和在國外服務的特工名單。而FBI近20年來支付她170萬美元。

芬恩先生在報告中說,聯邦調查局官員並且發現陳通過史密斯與FBI的另一特工克利夫蘭(William Cleveland Jr.Jr.)也有曖昧關系,克利夫蘭在FBI舊金山辦事處從事反間諜案件的工作,在2000年11月退休,他與政府調查員合作未受到指控。

史密斯和陳文英是在2003年4月被拘捕。史密斯在2004 年5月承認有罪,因提供假供詞給FBI ,並在2005年7月被判刑,三年緩刑及罰款10,000美元。

陳文英被指控意圖傷害美國,未經批准複製國防情報資料,她被拘捕以後,在監獄裡度過三個月和拘留在家18個月。

2005年1月,美國地區法官考伯(Florence-Marie Cooper)在洛杉磯駁回陳的案件為檢察官處理不當。裁決說,如果不調查史密斯,陳不能得到一次公平判決。政府已上訴到美國第9巡迴上訴法院。

去年12月,這個洛杉磯區域富裕和活躍的共和黨募捐人最後承認有罪,但陳只承認二個較小的指控:對FBI說謊,和在納稅申報中沒有報告她的收入。她被判三年緩刑、100個小時社區服務和10,000美元的罰款。

FBI疏忽諸多危險可疑的跡象

1990年,聯邦調查局(FBI)接到報告,陳文英向中共透露機密的信息。但FBI總部主管接受了史密斯為陳的辯護。結果,這個問題的報告被壓下十年。

史密斯在得知這個指控後詢問陳,但陳告訴史密斯,中共情報官員發現她為FBI工作,”強迫她與中共合作”。而史密斯也沒有向上報告她的聲明,還幫助陳避開測謊儀測試。

之後不到一年,FBI獲悉,陳使用一個別名與中共官員聯絡,但這同樣沒有引起警惕。

史密斯後來承認,他是在為陳提供信息傳給北京。並帶機密文件到她的住所,陳則秘密複製這些文件。史密斯告訴調查員,他當時已發現陳在欺騙隱瞞,但他一直在設法恢復陳對美國的忠誠。

報告說,”史密斯聲稱,隨後的三到四個月,他比通常更周密的與陳交往”,”但最後還是回到這個問題出現之前的狀態,並且整個問題似乎被忘記了”。

1992年,洛杉磯FBI主管接到報告,一個命名為”Katrina”雙面間諜在為北京工作。但向華盛頓報告時,陳的名字被取消,並且這個問題再一次被史密斯打回,他聲稱這個消息來源不可信。

在陳文英為FBI工作期間,芬恩的報告說,”FBI的中國項目人員不足,過度勞累,且經歷頻繁的管理移交”。因而官員們忽略了諸多的危險可疑的跡象。

他還說,對史密斯和陳的疏忽,主要是由於史密斯在洛杉磯的高級特工地位,以及陳是作為頭號間諜。

因中共間諜陳文英案FBI官員遭譴責

司法部檢查長芬恩在公布的報告中說,”聯邦調查局(FBI)對史密斯和陳疏忽失察,沒有監督和要求史密斯遵循規則辦事,由於監督管理不善,使得史密斯繼續暢通無阻的與陳偷情,直到他在2000年11月退休。而且”不幸的是,通過史密斯,陳可以接近敏感的FBI調查和情報的信息,一直持續到那個時間。”

芬恩先生說,”從1990年到1996年出現過多次危險的信號,FBI應該注意到陳的忠誠有嚴重問題,以及她與史密斯的關係”,而且FBI 在洛杉磯的監督員和華盛頓總部還”告訴我們,他們沒有時間閱讀”有關陳間諜活動的報告。

另外,司法部的報告一再使用詞組,譬如”不勝任”,”不能理解”和”難以置信”描述FBI自已調查的失敗。

資料來源: 華盛頓郵報,華盛頓時報, 洛杉磯時報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