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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暫推遲遣返遠華案嫌疑人賴昌星

【大紀元5月2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嚴明2006年5月25日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聯邦法院決定受理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就他的遣返提出的上訴。在法院作出裁決之前,賴昌星將暫時不會被遣返回中國。

負責執行賴昌星遣返事宜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發言人弗格森星期三下午證實,原訂星期五遣返賴昌星的計劃將要推遲,因為加拿大聯邦法院已受理賴昌星就把他遣返回中國的決定提出的上訴。

*是否遣返取決於法庭裁決*

弗格森說:“聯邦法院已經決定在下星期三、也就是5月31日審理賴昌星上訴案。”她表示,邊境服務局收到了聯邦法院的正式通知,根據加拿大的法律程序,在法院作出裁決之前,賴昌星將不能被遣返出境。弗格森說:“因此我們將推遲遣返行動,直到法庭審理當天。至於以後是否會遣返他,還要看法庭的裁決。”

身在溫哥華的賴昌星星期三得知星期五不會被遣返的消息後顯得比較輕鬆。他當天去移民部作例行報到時一改近來迴避媒體的作法,多次回答在場記者的提問。賴昌星再次表示自己冤枉,並指責加拿大前領導人曾向中國保證會把他遣返回中國。他說:“我覺得是有個別人對中國的承諾現在要兌現,就是這樣了。我認為這是非常非常不公平的!”

*加官員否認遣返與旅遊協議有關*

賴昌星指責加拿大現政府要遣返他是為了換取中國與加拿大簽署雙邊旅遊協議,因為那每年將給加拿大帶來幾十億元旅遊收入。曾經主管加中旅遊協議談判的前加拿大工業部長、現任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長埃默森星期三否認了這一指責。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說,他在下星期三聯邦法院的審理中將主要挑戰移民部在遣返前的風險評估中作出的有關“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後將不會面臨危險”這一結論。如果證明賴昌星回到中國後將面臨危險,加拿大就不能對他實施遣返。

在此之前,馬塔斯曾表示,如果聯邦法院駁回賴昌星的上訴,他將要求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出面干預,阻止遣返。中國指控賴昌星走私逃稅800多億元人民幣,並自1999年賴昌星逃到加拿大以來一直要求加拿大把他遣返回中國接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