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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健保才起訴 杏林醫院救護車出事判賠

【大紀元5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涉嫌詐領健保給付甫於17日被檢方起訴求刑3年半的雲林杏林醫院院長廖倚林,屋漏偏逢連夜雨;廖倚林僱用的醫院救護車司機載送1對夫妻病患轉院,在路上因過失發生車禍,導致病患兩人身亡,病患家屬提出民事求償,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判醫院與司機須連帶賠償病患家屬280多萬元。

判決指出,杏林醫院僱用的救護車司機周原德於88年4月底,駕救護車載1對簡姓夫妻病患,欲轉診到台北三峽恩主公醫院,簡姓夫妻的1位家人隨車陪同。但該車行經中山高速公路北上106公里多路段的路肩時,周原德疏於注意,撞上停在路肩的1輛聯結車,導致簡姓夫妻病患兩人傷重不治,其家人也有多處傷勢。受害的簡姓夫妻多位家人向杏林醫院與司機周原德提出民事侵權求償訴訟。

杏林醫院院長廖倚林辯稱,該醫院是借名義讓周原德購買救護車使用,周某並非醫院的僱用人,且在車禍發生前已終止借名關係,主張醫院不應負賠償責任。但高分院合議庭調查相關事證,認定廖倚林的辯詞不足採信,醫院與救護車司機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合議庭法官審酌賠償金額,判處醫院與司機應賠償在車禍中受傷的簡姓女子58萬餘元;另賠簡姓夫妻的8名子女,每人各28萬8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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