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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農漁會陳情議會盼聯貸 縣府:審酌考量

【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十日電)雲林縣農會、二十鄉鎮市農會、雲林區漁會總幹事,今天聯袂向雲林縣議會議長蘇金煌陳情,建請縣府向其信用部,辦理政務支出聯合貸款,額度三十億元、利率不低於百分之二點一七為原則,議會也通過臨時動議表達支持;縣府強調,照顧農漁會責無旁貸,會審酌考量提出適切決策。

農漁會總幹事的陳情說明書指出,全國農業金庫在去年五月間成立,首宗案例是台北縣政府與轄內二十五家農漁會信用部聯貸五十六億多元、利率百分之二點三,接著有新竹縣政府也與縣內十一家農漁會達成聯貸二十二億元,台南、花蓮、嘉義、屏東等縣政府則洽談中,雲林從今年一月開始洽談,仍待努力。

今天縣議會也通過建請縣府向縣內農漁會信用部聯貸的臨時動議,縣府對此強調,貸款案有些許阻礙與困難,基於輔導農漁會並兼顧縣府立場,會提出專業且適當決策,盡力協助解決農漁會貸款問題,並提出四點說明如下:

一、中央為解決基層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比率問題,九十四年十月鬆綁相關法令,增列農漁會信用部得對縣(市)政府辦理各項政務支出用途貸款;雲林縣農漁會信用部為了將逾期放款比率降低至 15 %以下,於是建請縣府辦理聯貸。

二、縣府基於輔導農漁會健全體質,透過向其貸款降低逾放比,以免被合併,並協助推動農漁產業,惠顧縣民的立場不變。

三、有關貸款額度部分,縣府將以核算需要救急的農漁會貸款額度,由年度預算容納範圍內調整出額度,協助向其貸款。

四、有關貸款利率部分,縣府將就增加利息支出、審計單位查核及對農漁會「救急為先」等作全盤性考量,以最大能力可能的利率向農漁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