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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決議停止黨職併公職 影響33人

【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決議,即日起,黨務及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不再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以往退休處分不予撤銷,也就是不追討已領取退休金。考試院秘書長張俊彥說,預計受影響人數約三十三人。

考試院也通過,如果立法院通過公職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考試院會依法辦理。

對於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主張應扣除黨職年資重新計算退休金,並追討已領取金額。考試院長姚嘉文接受記者訪問時說,考試院不反對追繳,但必須有法源;黨職併公職是歷史舊案,應該趕快停止適用,如要追究以前不法決策,考量因素很多,牽涉很廣。

考試院於一九七一年發布「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因環境變遷,考試院於一九八七年廢止要點。

要點廢止後,銓敘部隔年檢討修正,經考試院院會決議,採計要點於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廢止前,已任公務人員者,在退休、撫卹時仍可併計黨務年資,廢止後才轉任者,不得併計。

為解決黨職併公職爭議,考試院院會上午通過,即日起,黨務及社團年資不再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以往退休處分不予撤銷;公務人員退休個案如以不正當方式使主管機關誤信,或陷於錯誤而併計年資辦理退休者,應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規,予以撤銷原退休處分,並追繳已領退休金。

考試院也決議,現行其他非屬於公部門服務年資或依其性質不宜併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者,基於法制及公平原則,由銓敘部參酌處理原則,一併檢討處理。

據了解,考試委員伊凡諾幹在院會中主張全案退回聯席審查會,考試委員張正修主張,採計要點違反憲法與法律,應該是自始無效,因此依採計要點所做的退休處分,也是自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