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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治水費用不適宜用於徵地

【大紀元3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八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治水費用不過就這麼多錢,若地方政府不能負擔治水徵地費用,就成了治水經費用在買地。他說,中央財政比地方困難,治水也不能全靠中央,地方政府多少也要負擔,大家分工。

蘇貞昌上午率財政部、主計處相關閣員到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創進(彰化縣)質詢時指出,地方財政困難,治水若需徵地,費用能否中央支應?

蘇揆答復指出,中央財政確實困難,治水預算就這麼多,徵地補償費若不由地方負擔,治水經費就成了買地費用,且治水不能全靠中央,地方政府多少也要負擔些,大家分工比較合理。

主計長許璋瑤答復指出,九十一年度台灣各級地方政府財政赤字總計近新台幣八百億元,九十三年度已降至三百五十三億元,九十四年度中央財政收入雖增加一千二百億元,但總體財政赤字仍近兩千億元。

他說,中央給地方的治水經費一年為十六億元,限定必須專款專用,若這筆錢都用在徵地形同資源浪費,且中央每年都會核撥二百五十九億元的建設經費給地方政府,只要地方政府配合中央,動支建設經費於徵地,即可相輔相成推動治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