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以錢追人 檢調力求突破ETC案

【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三日電)檢調偵辦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ETC弊案,專案小組今天特別召開專案會議,會後確認後續偵辦方向,包括遠通得標後的實測疑涉不實、其中甄審委員有無涉不法,都列為偵辦重點,檢調將採「以錢追人」,過濾全案白手套蔡錦鴻行賄對象,力求突破。

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今天邀集高檢署檢察官覃正祥、台北市調處機動組主任林玲蘭及專案調查員等,與北檢主任檢察官黃和村、檢察官盧筱筠等開會,討論後續偵辦方向。

檢調為釐清甄審招標的實際過程,今天再度以證人身分約談甄審委員作證,交通大學教授許和鈞、政大企管系教授張愛華赴地檢署,協助檢方調查。

依高公局合約規定,評選出遠通電收為最優申請人後,須由亞新工程顧問公司完成實測,在實測前得標廠須製作實測計畫書、顧問公司須製作監測計畫書,最後由顧問公司完成實測報告送交高公局,檢調目前即在釐清最優申請人甄審及實測過程。

專案小組認為,公關蔡錦鴻在ETC、台鐵計軸器及其他交通部工程招標期間,相關帳目有上億元異常資金流通,疑是廠商巧立名目行賄打點的公關費,將採「以錢追人」方式追查。

檢調不諱言,所謂「錢」並不單指資金,既然蔡錦鴻以贈畫、代租屋打點下層官員,很有可能以其他手法行賄,因此外傳蔡錦鴻及幕後集團,曾以贈送名牌鑽石或豪宅等方式行賄,都將一併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