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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建立委員自律規範 維護超然獨立形象

【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四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今天討論通過「委員行為自律規範」,包括退出政黨活動、踐行利益迴避,維護NCC超然獨立行象。

NCC委員自律規範重要內容如下:

一、退出政黨活動:委員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不得擔任政黨或相關團體的專任或兼任職務。

二、維持公正形象:委員就所掌理事務有關言行,不得有偏頗特定政黨或通訊傳播事業的情形;也不得透露NCC個案處理情形。

三、踐行利益迴避:委員任職期間應辭卸與通訊傳播事業或相關團體、基金會的任何專、兼職務;自委員任職時起,其持有通訊傳播事業的股票或有價證券者,除依法令申報外,應儘速結清轉讓或交付信託;委員也不得接受任何政黨、通訊傳播事業或及其相關人員團體的邀宴、招待、酬勞及饋贈等不正利益。

四、建立透明防線:有關政黨、通訊傳播事業或相關團體的人員與委員會晤時,應由委員會指派專人負責記錄,並通知政風單位;委員就審理的議案有利害關係而應行迴避者,應主動揭露相關資訊。

五、通訊傳播同整匯流:全體委員應不分通訊傳播領域,一體重視職掌業務,並盡力朝向同整匯流之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