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方法

鄭石岩:父母必須以身作則

我小的時候,母親對我的生活規範是很嚴格的。我念高中時,有一天幫母親圍一個菜園,圍菜園不是要打樁嗎?我砍了一些刺竹,自作聰明的把每一個樁尾削尖,尾巴那邊比較小,頭那邊比較大,倒過來應該比較容易插進去。

我把每一個樁都打好後,我的母親一看說:「這不叫倒栽蔥嗎?做事怎麼可以顛倒,凡是顛倒的東西都是不可以的,通通拔出來。」我說:「不要啦,那要花多少時間?我要重新把一邊鋸平,再削另一,而且還會變短。」她說:「短,再去足夠長的!你一根一根拔起來照規矩來。你有沒有倒過來用頭走路?」我想一想覺得媽媽這樣講也有道理,人不可以顛倒,所以就乖乖的照她的方式,一根一根樁打好,把籬笆圍好。這件事讓我學會做什麼事都必須要有分寸,要有章法,沒有那套章法就不行!

你在生活中變得能幹的原因,是因為有章法。有章法就會受到別人的尊重,就會產生效率,就會有成功的經驗。訓練一個人有基本生活能力,通常是在家裡,所以你有章去和效率,也是給下一代做一個很好的示範。

我們也要訓練孩子用錢,用錢也是一種章法。如果你在孩子面前,用錢很大方,等他長大後,大概是十六、七歲左右,他會每天向你要錢,花錢花得很兇,那是從你那裡直接學來的一種生活規範。所以用錢的規範是不能不教的,從幼稚園開始就要教他。一個能控制金錢的人,將來就能控制時間,也能控制自己免於誘惑,這樣的人當然也比較能約束自己情感,才不會出現感情問題。

摘錄自【親子共成長】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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