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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夫:共產黨沒有搞政治

【大紀元2月27日訊】我沒有考據「政治」一詞在古漢語中的最早出處,倒記得另一句好像與之有關聯的話,叫「以正治國,以奇用兵」。古人認為,「兵者,詭道也」。為戰之法,要在臨機應變,只要能爭取戰鬥的勝利,可以不循常理,不拘一格,所謂「出其不意,攻擊不備」。中國人所熟知的那句「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蓋出於這個原因。

但治理一個國家則不然,要有循常的正理法度。施政者當遵律令、援成例,要有常而不隨意遷變,使老百姓有可以依度的規範。

而治國的這個「正」依從於甚麼呢?當然就是取法乎道、天、地的、作為人應當遵從的基本而共同的道德法則。或者按有神論的說法,就是要按神所規範人的要求而生活。符合這個天理、道德即為「正」。為政者就以這個正的標準來衡量人,用這個正的標準整合國家民眾的政治經濟生活,使人民安居樂業,循禮守法,天下太平。從另一方面來說,既然是「以正治國」,治國為政者也應當為人表率,所以要求他們苟有兼濟之志,必先「修身齊家」,以為「治平」之本。

綜上,我們按現代的說法,「正治」者,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要有正的法律和道德評價標準——所謂良法;二是要依照正常的程序執行法律和實現道德價值。三是從政者本身必須有較高道德素養。正者政也,或政者正也。大概這才是對「政治「的正解。

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共產黨有點特殊。眾所周知,中國共產黨長期以來是「牧民不以其道」的。它也有法規,也並非不是都不能體現社會公義,只不過執行的記錄較差,而且屢有惡法出台。由於以黨的集團生存和集團利益為最高原則,使黨權和特權常常凌駕於法規之上。按民間的說法「外國的法律是用來遵守的,中國的法律是用來違反的」,往往在制訂出法律後,首先違反和藐視它的是制定者本身。這樣往往使法律的價值「不抵用來書寫它的紙」,尤其是在遵守自己的憲法上的記錄愈顯惡劣。而且「昨天堅持的原則,今天放棄而明天又再改變」(《九評共產黨》語),真正體現了共產黨的治國如用兵,充滿了詭譎無常而又粗魯兇暴。長期以來,把國家治理得像一個兵營和戰場。每一次的政治運動,都像是共產黨以奇用兵的實踐,弄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民不聊生。完全不像是在遵守「以正治國」的古道,當然更談不上符合現代民主政治的精神。

由是觀之,共產黨沒有搞政治。誰說共產黨搞政治了?分明是「以奇治國」,「謊言治國」“以邪治國」,就是不太像「以正治國」。

長期以來的黨文化的浸淫宣傳,很多正理和正的概念都被曲解和篡改了。在共產黨的國裡,「政治」一詞由共產黨的所作所為給它灌注了太多負面的內涵,也使這個領域充滿了投機叛賣、爾虞我詐,陰謀權術,流血犧牲……完全變異了人們對政治的認識。並且共產黨還以已度人,總是忌憚別人是否有甚麼不可告人的政治野心,動輒以「你參與政治」相威脅。「你搞政治」成了打壓一切異見與維權活動的藉口。「政治」儼然成了黨的專利,擺出一副惡霸的嘴臉說:「我是流氓,我才配搞政治。」

這種對政治的概念和內涵的扭曲也扭曲了中國人的一些人的思維邏輯,也成就了一些人的清高自遠。由於自覺不自覺地默化,有些人對這些概念的認識與邏輯有時也變得如此可笑。比如搞這種維權是維權,搞那種維權就是搞政治。最典型的是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為別的群體維權是維權,為法輪功請命就不是維權。幾千萬人的信仰自由與權益就這樣在他們的理念中不知不覺被矮化,不知不覺中成了和邪靈的唱和。黨今天可以設定這個禁區說:別的還可以迴旋,這個領域我們最高層已經定性了,誰也不許涉足,稍一涉足就以搞政治論處。好像規範公正生活的法律是可以劃定有不許涉足的禁區的。

可悲的是很多維權者似乎也認可了這個禁區,惟恐觸怒當局的「底線」以損害「維權者」的「維權事業」。殊不知人為的為法律設置禁區其實是在壓縮所有人的權利空間,因為這種禁區是具有可複製性和擴展性的。維權者如取這種綏靖與自欺,我只恐怕換來的不是漸進改良的美好前景,至少從現在日益緊縮的控制政策和黑社會化走向,還看不到其自我完善的曙光。

以不參與「政治」的名義,而放棄爭取和維護政治對「正治」的要求和權利,必將是一切維權活動無可能根本改善弱勢群體悲慘境遇的症源。須知暴政不是「正治」,應當使之退出歷史舞台,把對「政治」的正見歸還給「以正治國」的政治而由來人民來實踐之。當然最重要的是,把人們思想中被扭曲了的很多認識和邏輯歸正過來,使人們過一種健康的「政治生活」,或在一種健康的政治生態下生存。@(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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