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禿鷹案開庭 李進誠要求傳喚十八名證人

【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七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股市禿鷹案,前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應訊表示,檢方無法證明他與股市金主林明達、陳俊吉去年三月十日見面就是洩密,要求傳喚十八名證人證明清白,審判長則指出,本案可能會傳喚二十三名證人出庭。

台北地院審理股市禿鷹案林明達出庭//中央社



李進誠在庭訊中表示,每天公文很多,若沒有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吳乃仁向他詢問勁永案,他不知道勁永案一事,得知勁永案後便指示秘書找相關公文,去年三月十日下午批准調查,但當時不知道林明達有放空勁永,檢方不能單就他當天晚間與林明達、陳俊吉見面,隔天林明達放空勁永,就指控他洩密。

他指出,檢方起訴禿鷹案的一百多個待證事項,多數與他無關,關於他是否洩密,要求檢方提出證據,並要求傳喚金管會人員、台灣證交所、調查單位等共十八位證人證明清白。

審判長表示,目前本案確定傳喚證人共二十二位,尚有一位還在考量中,可能會傳喚二十三位證人釐清案情。

台北地檢署去年十月間起訴禿鷹案,李進誠被控去年三月間洩漏檢調規劃搜索內線消息給林明達,加碼放空勁永,另外,洩漏調查局有關勁永公司資金查核結果給不知情聯合報記者報導引用,使勁永股票下跌,四月間交給林明達有查黑中心調查名單的紙條,讓林明達警覺自己已被納入偵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