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東森S台不換照處分 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

【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七日電)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今天指出,行政院新聞局原先撤銷東森S台的處分理由未盡充分,予以撤銷,新聞局應在兩個月內重新審查後,另做適法處分,非新聞局敗訴或新聞局必須准予換照。

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表示,尊重這項決定,相關換照問題將依法移轉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理。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東森新聞S台頻道申請換照的訴願決定為「原處分撤銷,由行政院新聞局兩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鄭文燦表示,當時新聞局所做的行政處分,主要認為東森S台是新聞頻道,自製節目比例偏低,違規記點的點數偏高,決定不予換照,訴願會認為這是可以補正與說明的事項,沒有達到不予換照的地步,因此要求新聞局兩個月另做出適法的處分,由於這涉及NCC職權,新聞局會把相關問題移轉給NCC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