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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將限制巴勒斯坦人犯銀行存款額

【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一峰特拉維夫二十八日專電)以色列政府決定從二月一日起限制因安全原因被捕且被關押在監獄的巴勒斯坦人犯銀行戶頭內的金錢,根據新的規定,被關押的巴勒斯坦安全人犯每個月將不得存入超過一千三百謝克(約三百零九美元)的存款。

以色列國會於一年半前就通過立法,禁止以色列的銀行協助任何恐怖份子,而被捕關押在以色列監獄的巴勒斯坦安全人犯就是違反或恐怖攻擊以色列的人,因此若以色列銀行讓他們在銀行存款就違反了這項法律。

目前被關押的巴勒斯坦安全人犯都是經由郵政銀行處理他們各自的金錢。經由以色列法務部、安全情報單位、以色列獄政單位和郵政銀行聯合開會的結果,是准許郵政銀行作為處理被關押的巴勒斯坦安全人犯的銀行,而不受以色列政府的起訴。

但也同時要求郵政銀行不准同一安全人犯每個月有超過規定的存款限額,且規定登記所有存款給人犯者的紀錄。

以往巴勒斯坦人犯中的領導者負責分配給被關押的人犯經費,但新的規定則是由以色列獄政單位來發放這些經費。

以後被關押的巴勒斯坦安全人犯不得替其他人犯保管金錢,這項措施是避免讓巴勒斯坦安全人犯的領導擁有控制其它人犯的權力。

被關押的巴勒斯坦人犯可以利用他們每月所獲得的款項在監獄的福利社中使用,也可把他們得到的錢轉給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