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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通報WTO規劃明年七月部分塑膠容器減量

【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二十六日專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積極推動減少使用塑膠包裝,並已正式通知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規劃於明年七月一日實施「塑膠類生鮮托盤及蛋盒減量」。

台灣向世貿組織(WTO) 「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TBT)」 提出的通報指出,量販店及超級市場內,用於盛裝蛋類、生鮮食品、熟食,及糕餅麵包等食品的塑膠托盤及包裝盒,以及一次用容器,每年應減少百分二十五的用量,以降低耗竭性資源的浪費;業者每年須向當地環保主管單位提出計畫,並加以執行。

主導這項計畫的行政院環保署強調,新措施目的在「維護資源與減少廢物」,違反規定者將處以新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的罰款。

由於台灣許多量販店與超市由外商經營,新的環保規定與措施可能會形成技術性貿易障礙,台灣必須通知世貿組織,會員國在六十天內可提出意見與疑問。

根據「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的規定,須在通報至少六個月後才可實施新措施。台灣在通報中明確指出,規劃實施日期為明年七月一日。

環保署表示,減量的計算公式為使用代替品的百分比,加上容器重量減少百分比;減量方式包含「不用托盤或包裝盒包裝」、「減輕塑膠類容器的重量」及「改用塑膠以外的其他替代包裝容器」等。

目前賣場內用以包裝雞蛋、蔬果、魚肉、糕餅、麵包等食品之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製造材質包含保麗龍(發泡PS)、PET(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VC(聚氯乙烯)與OPS (雙軸延伸聚苯乙烯),用量每月約三百一十公噸。環保署表示,此類使用耗竭性資源製成的包裝容器,若能從源頭減少使用量,將可減輕環境負荷,因此推動塑膠包裝容器的減量工作。

環保署原規劃採取指定容器「全面禁用」方式管制,但是在召開公聽會時,賣場業者反映,替代材質種類不多,規格尺寸尚未齊全,無法適用目前各類產品的包裝規格,且替代材質的強度與包裝過程仍有部分待克服。

經環保署評估後,認為全面禁用衝擊過大,於今年元月宣布暫緩實施,並重新檢討該項限用政策,將「全面禁用」改用「減少使用」。估計實施後,塑膠類包裝容器每月可減量約五十八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