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吳淑珍停權 葉宜津:不得已還是要處理

【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三十日電)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民進黨中評會今天處以停權一年六個月處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說,民進黨規定很清楚,吳淑珍是黨員,縱使相信她的清白,不得已還是要尊重司法,並依黨規,起訴就處理。

葉宜津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自己不是中評委,但她解讀,停權一年半,是降低吳淑珍在陳總統任期內對民進黨的影響,讓吳淑珍在總統任內都是停權狀態,而總統一卸任,變成一介平民,對民進黨的影響也變小。

至於外界質疑中評會為何不處理陳總統黨紀案,葉宜津說,憲法保障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民進黨的內規再怎樣都不能凌駕憲法,才會只處理吳淑珍停權案。

此外,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羅文嘉質疑民進黨處理涉案黨員的標準。葉宜津說,羅文嘉離開台灣很久,不太了解台灣政治變化與內情,資訊來源有限,只能上網,連政治評論節目都看不到,當然更看不到政治鬥爭的那一面,或他可能從媒體報導中斷章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