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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身妙方 馬團隊動員找捐款單據

【大紀元11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匯入私帳的特別費案,是檢察官認定馬英九是否貪瀆的重要關鍵,市長辦公室近日全體總動員,詳細比對馬英九歷年捐款單據,昨天也密集打電話請受贈單位提供可資佐證憑證,將在今天完成造冊,預定明天送檢調,並在明天或週四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布。

記者會出席人員預定包括,馬英九本人、馬英九律師、副市長金溥聰、法規會主委陳清秀、秘書長李述德等,由於該特別費帳戶有匯入妻子周美青帳戶的家用部分,因此不排除請周美青共同出席說明。

為避免被起訴,馬英九採取兩個重要策略,一、以捐款自清沒有貪瀆犯意,二、強調制度模糊,現有法規未規定記帳、繳庫,事後認定貪污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在捐款部分,由於馬英九從11月17日至22日,一週內迅速從特別費帳戶中,捐出一千一百五十萬元,是在檢察官開始調查之後才捐,恐無法讓馬英九脫罪,因此,市府決定將馬英九歷年捐款一併計算,也就是所謂個人財務的統籌運用,沒有公款或私款的問題。

秘書長李述德表示,馬英九一直以來的公益捐款,早已超出特別費的支用額度,事後每月再領取的特別費,只是補足馬已捐出的部分。

馬上任市長以來,從特別費帳戶中捐出的款項截至今年5月19日前,捐出約五百多萬,分別捐給五個團體,檢察官介入調查後,馬英九於17日從特別費帳戶中,捐出六百萬元,分別捐給十一個團體,20日至22日再陸續捐出五百五十萬元,分別捐給十七個團體。

但馬英九目前面臨的三個問題是,馬英九在檢察官調查後捐出的款項,是否能認定為先前的特別費捐款。另外,馬英九過去捐出的選舉補助款、結餘款及中央信託局捐出共五千多萬元款項,是否能認定為特別費捐款也需檢察官認定。另外,馬英九匯給周美青,再由周美青代為捐款的款項,是否可被認定為特別費捐款,仍有待檢察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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