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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籲債務協商勿找代辦 以免得不償失 

【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一日電)雖主管機關一再呼籲雙卡債務協商須自己辦理,但還是有民眾找代辦公司,結果得不償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接獲民眾陳情,以為代辦公司可將協商利率降低,結果被剝取更多的血汗錢。金管會再度提醒,民眾直接找銀行辦理債務協商最安全,不要找代辦。

金管會接獲民眾陳情,因誤以為交給代辦公司處理,協商利率將會更低,於是將身分證及印章寄給代辦公司,結果新台幣100萬元的債務不但要繳4萬元代辦費,印章也寄丟,真是雪上加霜。

另外,市場上也有代辦公司聲稱可協助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但是須先付費成為會員才可進行處理,入會費高達2萬4000元,為期三個月,屆時如未協商成功,還須再繳會員費,無異是從債務人身上再剝取更多的血汗錢。

金管會指出,為避免類似案件一再發生,除年初重申要求銀行不得受理代辦公司代辦債務協商申請案外,也請民眾直接找銀行辦理債務協商最安全;銀行絕不會因為民眾把債務交給代辦公司處理,就答應較多優惠措施。

金管會提醒,只要有還款誠意,就請直接向銀行提出債務協商,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請撥打各銀行諮詢專線(可於銀行局網站www.banking.gov.tw或銀行公會網站www.ba.org.tw查詢)、金管會諮詢專線0800-869- 899(20線)(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日上午8時至晚上8 時)、銀行公會諮詢專線(02)8596-1629、8596-2333 、8596-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