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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體吊別人藥瓶 醫院稱為搶救之故

【大紀元10月31日訊】西安市長安區牛角村村民張占良,10月21日因頭暈、胸悶到家附近的泰和醫院就醫。24日凌晨5時40分,患者突然出現心跳、呼吸猝停。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患者遺體被運回家後,家屬發現他身上吊著的藥瓶,竟然是其他患者的名字。死者家屬懷疑醫院用錯藥,但醫院解釋當時是為了急救,才用了鄰床患者的藥。

據《華商報》報導,泰和醫院院長趙永銘說,患者張占良入院時患有血壓高,且血糖有點不正常,但沒有大的問題。但是24日凌晨5時40分,患者突然出現「心跳、呼吸猝停」的情況。為了節省搶救時間,護士將鄰床患者的葡萄糖注射液拿來搶救張占良。

報導說,張占良的老伴賈女士表示,因為農村有個規矩,不讓去世的人進村,所以她就沒有讓護士拔去藥瓶。遺體被送回家後,始發現老伴身上的藥瓶是別人的名字。

死者家屬懷疑醫院給張占良用錯了藥。面對死者家屬的質疑,趙永銘稱當時是為了趕時間搶救,才用了別人的葡萄糖,但趙永銘承認醫院有一定過錯,因未向患者家屬說明。經過協商,醫院一次性補償死者家屬18000元人民幣。

有關此事件,有法律專業人士表示,這種情況,顯然是醫院的過錯,按照衛生部門的相關法規,是絕不允許的。

但也有專業人士表示,如果當時搶救是『借用』的藥,從法律上來說,為同一種藥物,就沒有問題。(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