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紐約勵馨介紹「 結束婚姻的法律權益須知」

【大紀元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史靜紐約報導)10月份是反家庭暴力意識月,紐約勵馨於10日晚舉辦移民婦女法律權益講座系列之二﹕「 結束婚姻的法律權益須知」。對紐約州離婚的程序和孩子監護權,以及相關的法律原則,做詳細﹑清楚的說明。

紐約勵馨主任黎艾珍表示,在面臨家庭暴力的同時,也常牽涉到離婚,而許多移民婦女,對離婚的法律常識,經常是一無所知或有錯誤的觀念。在面臨複雜的離婚程序,以及尋找合適的律師代表之前,有哪些基本的法律原則和程序,我們可以瞭解,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力和金錢花費。

黎艾珍首先介紹離婚的法律定義﹐在哪裏申請離婚﹐申請離婚有哪些要求﹐離婚過程的執行﹐離婚的原因﹐配偶﹑子女贍養費﹐監護權和探視權等基本概念。至於離婚種類﹐黎艾珍說﹐離婚分為無爭議性離婚和爭議離婚。前者只適用在孩子、金錢或財產上的沒有爭論的情況所有費用不超過$400,或可減免。

黎艾珍說﹐最高法院是唯一處理離婚案件的法院。離婚一方可在自己或另一方的居住所在地申請離婚。對於離婚協議書的送達﹐黎艾珍特別提醒說﹐任何18歲以上,夫妻雙方之外的人都可以送達命令﹐送達時間不可以在假日、安息日、或任何宗教節日期間﹐而且必須在申請離婚開始的120天之內。

對人們關心的配偶贍養費問題﹐黎艾珍說﹐經濟上有極大需要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判決富有的一方,在離婚期間或離婚後一段有限的時間內,提供經濟上的支持。

黎艾珍說﹐此講座由美國司法部受暴婦女辦公室﹑受害人法律援助基金會贊助。但講座中的所提供的資訊不全然代表美國司法部的官方立場。(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