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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今起實施反年齡歧視勞工法

【大紀元10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一日專電)英國勞工法出現近三十年來重大改變。根據最新法律,今天起所有雇主不得以年齡為理用,拒絕雇用特定求職者;另一方面,英國政府宣佈,提高成年勞工最低工資增加三十便士,每小時成為五點三五英鎊(約新台幣三百四十元)。

配合歐盟對勞工聘雇的規定,英國政府修改後的就業平等法,禁止雇主以年齡為理由歧視六十五歲以上的求職者,受到影響的部份包括招募、訓練、升遷、裁員、退休、薪資與退休金。

根據新法律,員工有權要求在年滿六十五歲後繼續工作,如果雇主決定讓員工退休,也必須在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前半年通知;雇主提供各項訓練時必須一視同仁,不能因為年齡差距而有差別待遇;同時在招募廣告中,也不能有尋找「年輕、年齡成熟」等字眼,同時不得以年齡區分應徵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起員工如果認為自己因為年齡問題在職場遭到歧視,可以向勞工糾紛仲裁法庭提出申訴。違反規定的雇主所受的罰金沒有上限。

根據最近一項針對反年齡歧視勞工法的調查,百分之四十受訪的英國雇主對於這項新法感到憂慮,他們認為,未來一半以上的勞工訴訟都將與年齡歧視有關。

在最低工資方面,十八到二十一歲的勞工最低工資調漲二十便士,達四點四五英鎊(約新台幣二百八十元)﹔十六到十七歲的勞工最低工資調漲三十便士,達三點三英鎊(約新台幣二百零八元)。

英國政府坦承,目前全國至少有十七萬人的時薪達不到法定最低工資規定,為確保英國低層勞工的生活品質,有必要訂出最低工資標準,並加強查緝。

不過英國最大商會CBI認為,法定最低工資已較二零零二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七,對雇主造成高人力成本,希望政府明年調漲最低工資時,必須「更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