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

鄭恩寵太太 被上海監獄警告

中共的一貫伎倆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大紀元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浦慧恩香港報導)鄭恩寵太太蔣美麗,在被上海提籃橋監獄單方面剝奪每月一次30分鐘會見丈夫的權利後,昨日收到來自關押丈夫監獄的信件,內容解説鄭恩寵被剝奪與家人會見的「理由」。獄方指鄭恩寵在監獄內「不合作」,拒絕回答「思想教育考試」、拒絕「履行《監獄法》」等,故停止鄭恩寵與家人會見。同時,信件要求家人「協助改造(鄭恩寵)成爲守法公民」及「配合做好(鄭恩寵)思想穩定工作」。最後,監獄更指蔣美麗『聽信他人一面之詞,誹謗、污蔑提藍橋監獄』,表明保留通過法律渠道追究蔣美麗的「法律責任」。不過信中並沒有指出「他人一面之詞」的「他人」是何許人?另外,該信件的落款時間、寄出時間及收信時間亦令人費解??

而蔣美麗收到信後,即回信給給監獄監獄長,並請對方回答四個問題,包括對《監獄法》不明之處,同時亦表明希望發表在互聯網上,望網友指教。

信件落款人為上海提籃橋監獄信訪科,寄出人為楊培華的信件内容如下:

蔣美麗給提藍橋監獄長的回信:

提藍橋監獄長喬立國先生:

你好!

2006年1月29日年初一13:20時,收到監獄信訪科給我的雙挂號信,爲了讓真相事實有個是非,我把給監獄長喬立國先生的信及監獄信訪科回信都在互聯網上公開。

(1)監獄信訪科的信中寫明取消我與鄭恩寵的會見原因是鄭恩寵拒絕答題。

鄭恩寵這份所謂的思想考試卷是逼鄭恩寵(律師)認罪的試卷,監獄方與上海貪官陳良宇一夥從鄭恩寵(律師)被抓至今將近三年時刻在逼鄭恩寵認罪,威逼、恐嚇、哄騙什麽手段都用上。這次用所謂的『思想教育考試』試卷作陷阱,別說鄭恩寵是(律師),換上我也拒絕答題。

由於拒絕答題,監獄方認爲鄭恩寵(律師)違反《監獄法》規定。監獄方做出了對鄭恩寵(律師)考核扣分,停止會見的決定。既然監獄有決定,爲什麽監獄方要在兩個月後才寄給我,如我不上互聯網、媒體朋友不幫我呼籲,這封信還是不會給我。

另外我想說:幸虧監獄方是在2005年12月6日組織思想教育考試,如果是在一年前的2004年12月6日組織考試鄭恩寵(律師)拒絕答題,監獄方是要做出從2004年12月至現在都取消我與鄭恩寵(律師)的每月30分鍾會見,這就是提藍橋監獄人性化的教育?

再看監獄方做出的決定,即扣分又取消會見,雙棍齊下:我看不懂《監獄法》,希望網友先生們多多指教。

(2)監獄信訪科在信中寫清我聽信他人一面之詞。請問監獄方我聽信了誰的一面之詞?在見不到鄭恩寵(律師),聽不到鄭恩寵(律師)講話的情況下,每次監獄方會說給鄭恩寵(律師)檢查了身體,結果都很好。俗話說:「耳聽爲虛,眼見爲實。」我見不到鄭恩寵(律師)當然會擔心且有根據。

(3)2004年2月是在監獄會見室中見到鄭恩寵的手腕有傷。2005年鄭恩寵(律師)眼、臉上有青痕、眉目中心有疤痕也是在會見中看見的。監獄刑務處處長王啓榮對鄭恩寵(律師)進行威逼恐嚇,明講三年刑期不會讓鄭恩寵好過。鄭恩寵(律師)深感身(生)命有危險,要我給中央領導人、中紀委寫信要求調離上海市屬監獄,調去外地監獄服完餘刑。種種現象又怎能不讓我擔心鄭恩寵(律師)的生命安全,在監獄受到非人的待遇!

監獄長喬立國先生,我在2006年1月15日給你的信中問了還有4個月的刑期,監獄方是否繼續剝奪每月一次30分鐘的會見?

如我見到鄭恩寵(律師)首先問他是否安好,然後我會告訴鄭恩寵(律師):「2005年12月9日德國法官協會把2005年度的人權獎,頒給中國律師鄭恩寵,代領獎人沈婷女士受到德國總統克勒先生的親切接見。(該協會由一萬四千多名法官、檢查官及律師等法律界人士組成)。超過一百多名的過法律界高層人士參加此次會議。該協會兩年評選一次人權獎,在此次會議上對鄭恩寵維護人權作出的努力給於高度的評價。」

(4)監獄長喬立國先生,監獄信訪科信中寫清了我誹謗、污蔑提藍橋監獄的工作,將通過法律渠道追究我的誹謗污蔑提藍橋的責任。我真心的歡迎監獄方通過法律渠道去法院告我,這樣鄭恩寵能出庭作證提藍橋是否人性化的教育?是否有我以上寫的情況?因鄭恩寵再三的要我相信中國的法律一天比一天好。最後,請監獄長喬立國先生原諒,此信我直接公開在互聯網上,因每次給監獄長喬立國先生的信都不給我回信,這次總算讓監獄信訪科給我一封回信。

但非常驚奇的是,提藍橋的郵戳章(發信)是2006.01.23.15. ,閘北區(蔣美麗住所區域)戳章(收信)是2006.01.29.09 ,說明監獄信訪科的這封信在本市的路上走了6天時間,更驚奇的是此信(的)落筆是2006年1月26日蓋著上海市提藍橋監獄信訪科專用章。我百思不能理解此信是怎樣裝進此封信中的,所以我把信封及回信一並列在互聯網上。

當今社會是資訊社會,相信監獄長喬立國先生能看到我的回信。

順祝監獄長:狗年好運,官運直通。

鄭恩寵律師妻子:蔣美麗

於2006年1月31日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