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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萬寶:不要用踐踏人權方式來迎接新年

——關注楊天水和許萬平及鄭貽春的人權狀況

【大紀元1月3日訊】新年的來臨之時,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國家而言,都希望用美好和喜悅的方式來迎接新年的到來。但奇怪的是,中國這個國家卻依然用人類最不恥的侵犯人權的方式來迎接新年。正是由於這個國家無視人類最基本的價值,把合法公民推入黑暗的牢中的做法,不僅使這些失去自由的無辜者只能隔著鐵條,用無盡的苦難去面對新年的到來,從而也導致無辜者的家屬在本來就寒冷的歲月里,在內心深處不免更是增添十二分的寒意。新年的來臨,對家屬來說更意味著是苦難及艱辛生活的開始??親人在遭受牢獄之災的同時,家屬也要無法避免的經歷心獄的煎熬。

而這一切就是由於政府無法無天的所作所為制造的2個黑暗的日子所造成的,希望一切有良知的有血性的人士都不要忘記??2005年12月22日和23日這2個黑暗的日子。

2005年12月22日,遼寧省最高法院對鄭貽春案第二次開庭,對鄭貽春的上訴予以駁回,維持原判,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2005年 12月23日,許萬平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2年。而就在同一天,楊天水在南京被警方刑事拘留,罪名目前還不得而知。兩天之內,竟然有3名文弱的知識分子在強權的政體之下,或被無情的判予重刑,或被莫名其妙的被拘留。

3人具體都做了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情了,而引來重刑及拘留之禍。不妨回顧一下他們簡單的「罪行」。

從法院的判決書中得知鄭貽春的所謂「犯罪」內容,就是因為鄭貽春「於2003年4月至 2004年12月間在其住處利用兩部電腦在互聯網大紀元、博訊等境外網站上發表了其撰寫的《對中共犯罪集團起訴書》、《只有資本主義才能救中國》、《正確認識什麼是人民什麼是政府》、《統治中國的十大制度性謊言》等77篇文章。「原來是文章成了所謂「犯罪」的依據,寫文章本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及發表自由的權利,作為政府的職責不僅要保護與其自身相同的觀點,但同時也必須要保障公民享有異議的權利,政府這樣做不僅是《憲法》精神的體現,而且這也是法治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而從人類社會的發展來看,不難發現一個定律:人非圣賢,孰能無錯,尤其是掌握不受監督權力的執政者更是如此,而當局者迷就更是一個常見的現象。如果執政者一味的拒絕「兼聽」及採取「防民之口」的辦法,其結果不僅讓自身形象受到損害,而且更重要的是還會給國家和社會帶來巨大的災難,而這種現象對中國來說,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情,毛澤東的剛愎自用和鄧小平的自以為及江澤民的好大喜功所給自身及國家帶來負面影響和災難及悲劇,難道還沒有讓新的領導人汲取慘痛的歷史教訓嗎?而這一切都是壓制言論自由的結果。但可悲的是,當鄭貽春先生用他凝重的文字反映國家體制及政府官員的行為存在的問題時,政府不但不聞過則喜和不虛心接受百姓善意的建議和批評,反而利用公器鎮壓不同的聲音,來維護自身那些虛幻的偉光正形象。顯然政府維護一己私利的專橫霸道的做法,是與憲政精神格格不入的。

如果從鄭貽春的冤獄案,人們還能了解一些政府為加害鄭貽春所編織的所謂「犯罪」罪名的內容。但是到了許萬平的案件上,人們至今無法知道政府網織罪名的具體內容是什麼的。今年4月30日,當地警察以許萬平參加了日前的「反日游行」為理由,把他從家帶走。在隨後被非法關押了20天之後,政府以所謂「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將許萬平正式逮捕。但更加荒唐的是,在以後的審理過程當中,法院又以所謂「此案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既不允許家屬請律師,也不給起訴書,甚至家人旁聽都被拒絕,即使法院宣判後,判決書至今都沒有讓家屬看到。顯然許萬平應享有的合法公民權利在這個所謂的司法訴訟過程當中被掠奪得一光二凈。在此之前,許萬平就曾經被當局兩次送進監獄,一次是在89年為了聲援北京的學生運動被以「反革命罪」判刑8年,另一次是在98年因組建「中國民主黨」被勞教3 年。然而苦難並沒有讓這個瘦弱的男子漢屈服,反而更加讓他變得堅強和執著,只要有自由身,就不懈的為促進中國民主化而努力。正是由於許萬平對自由不已的追求和對光明的渴望,才導致他又一次被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投入黑暗的牢中。

如果說鄭貽春和許萬平被判重刑是兩個人的人身自由的結束,那麼楊天水先生的被刑拘就由可能意味著中國人再次失去自由的開始。而楊天水拘捕之前的所做的無非是用文章表達了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及對社會黑暗的批判,而在此之前,楊天水就為此遭受10年的牢獄之災。

而這些人士之所以被投入黑暗的牢中,其原因就是他們在「漂滿死著彎曲倒影」的社會中拒絕謊言,不想與這個黑暗的社會同流合污,就是在良知的趨勢下,不斷的呼喚光明,不斷的追求社會的公正和正義,而就是這些光明磊落的呼聲和行為,成了他們入獄的「通行證」。

然而黑暗之幕並不能遮掩所有光明,而正是黑暗的存在,才更加讓良知之星耀眼。人們不會因為黑暗的存在,就會讓良之之星在思想的天空中隕落。人們記憶的靈光會與良知之星遙互相望並將形成巨大無比的力量,追求光明的浪潮是任何黑暗也無法阻擋的。

筆者最後在此呼吁中國政府停止與其主張的「以人為本」及「依法治國」的精神背道而馳的做法,盡快釋放楊天水、許萬平、鄭貽春等異議人士,維護憲法的尊嚴,不要再用踐踏人權的方式來迎接新年的到來,讓無辜者及家屬用平靜的心情來迎接新年的到來。同時也呼吁國際社會及一切有良知的人,關注楊天水、許萬平、鄭貽春等異議人士的人權狀況,敦促中國政府遵守聯合國人權憲章。

2005年12月29日於吉林

--原載《議報》第231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