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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 彰化議員王敏光等35人被訴

【大紀元1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吳為恭/員林報導〕彰化縣議員王敏光與父親王永安涉嫌於去年底縣議員選舉期間透過王永安擔任理事主席的彰化一信體系,要求合作社各分社職員能夠提供親友的名單,以便進行現金賄選,王敏光與父親及信合社一共35人1月2日全部被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

王敏光表示檢方栽贓

王敏光獲知遭起訴後不滿表示,檢方打壓他,沒有證據卻栽贓,對於檢方辦案瑕疵,他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昨天遭起訴的彰化一信職員,包括總經理黃柏壽、總社營業部經理黃清松與業務經理林正雄,還有7個分社經理:永安分社經理林俊哲、華山分社經理楊川明、中正分社經理蕭文溟、和美分社代理經理吳國禎、大竹分社經理王河傳、花壇分社經理楊緒信、彰美分社經理陳長順及各分社協助造冊職員,另有9名收賄民眾遭緩起訴,必須繳交5000元罰金。

檢方調查,王永安於去年11月邀集信合社多名幹部開會,要求黃柏壽等人向職員抄錄設籍於第1選區的親友名單,待名單抄好,即根據名單人數以1票500元價格,交付賄款發放選民,而這些賄款是否為信合社公款,檢方持續調查中。

當選無效之訴審理中

雖然相關涉案人全部否認犯行,但檢方根據多名受賄選民的供詞及警方掌握的證據,認為王某等人犯行足堪認定,因此將王某等人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而王敏光也因捲入該賄選案,日前遭彰化地檢署向彰化地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全案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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