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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部:營業規模雖小 仍須辦理營業登記

【大紀元9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四日電)最近財政部積極宣導網路交易業者辦理營業登記。不過事實上,只要有營業行為,都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營業登記。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不少針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小型營業人未辦登記的檢舉,呼籲這些商家盡快辦理以免遭罰。

國稅局指出,依據現行法令規定,開始營業前,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營業登記。然而,有些小規模營業人因實際營業規模不大,未達營業稅的起徵點,就以為可以不辦營業登記,結果遭人檢舉。

國稅局表示,如果被檢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應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 1萬元以下罰鍰。但營業人經主管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限期補辦,並依限補辦,可免予處罰。所以,國稅局呼籲未辦登記的小規模營業人儘速登記,以免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