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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 新桃換了舊符,控制日益嚴厲

——分析中青報事件引起的幾個普遍誤解

【大紀元8月27日訊】最近,《中國青年報》編輯李大同就該報新的考評方法發表的公開信,再度將中國政府控制媒體一事推至公眾視野。

  外界通過這一事件看到了中青報社的內部控制特點:一是報社內部評價工作業績的考核標準是讓政府(其實就是官員群體)滿意;二是報紙與主管單位的關係。有些評論(尤其是有些國外媒體)誤將這幾點當作《中國青年報》現任領導的獨創。

  其實就事實而言,上述幾條均非中青報面臨的獨特境地。這一事件的獨特之處在於,中青報過去20多年來曾經有過一段追求成為真正媒體的輝煌經歷,只是近幾年隨著中國政府控制媒體日益嚴厲,無法逃脫慘遭閹割之命運。於是先有盧躍剛,繼之有李大同等不想成為「喉舌」的人站出來,公開反對這些「喉舌標準」。因為李而亮制訂的「喉舌標準」確實將中國媒體披上的那件「輿論監督功能」的外衣剝得乾乾淨淨,因此也將媒體從業者勉力保持的那點自尊撕得粉碎。

  在中國,任何一家正規一些的媒體,都有一套用於內部計算工作量的考評標準,這些考評標準毫無例外都有很強的政治色彩,行政級別越低的媒體,考評標準的政治色彩也越重。考評標準的主要用處是鼓勵記者寫出「政治導向正確」的新聞,並計算工作量。這些「政治導向正確」的「好新聞」,固然讓政府(官員)滿意,但未必就讓讀者喜歡。這幾年,中國有哪家報紙開會不是天天講「要提倡政治家辦報」、「要弘揚主旋律」?──這裡的「政治家」,並非西方意義上的「政治家」,指的就是視服從上級精神為「天職」的政治庸人;而「主旋律」就是「黨的意志與黨的聲音」這一老說法的與時俱進之表述。

  至於團中央與中青報之間那種「老子與兒子」的關係,其實只是將政府文件堂而皇之規定的「主管(主辦)關係」用難聽一點的說法表達罷了。這也不是中青報與團中央獨有的關係,中國每家報紙雜誌都有主管單位。在中國政府管理媒體的手段當中,最重要的手段是對新聞媒體實行「批准登記制」,由新聞出版總署(或省直轄市的新聞出版局)行使審批權。

  與西方民主國家不同的是,中國的新聞媒體「批准登記制」的獨特之處在於,對辦報人資格設置了種種限制。最重要的一條是任何傳媒都要有主管部門和主辦部門。《報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創辦正式報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確定的、能切實擔負領導責任的主辦單位和主管部門」,而這些「主管單位」必須是屬於黨政系統的「黨委、政府、工會、青年團、婦聯」的組織,非此類組織連申請資格都不具備。

  這種主管與主辦關係先天性地決定了兩點:第一,傳媒確實與主管單位是管與被管的關係,亦即「老子與兒子」的關係。傳媒負責人如果公關有術,這位「老子」對「兒子」的管理就鬆懈一些,「兒子」在取得「老子」信任的情況下,自主權也就大一些。第二,中國是個人治國家,主管部門負責人的水平也就決定了管理的水平。團中央以前主管中青報的負責人可能相對要開明一些,有時能夠幫中青報撐撐腰,所以過去中青報還能批評一下地方政府與官僚的違法違規行為。但這並不意味著中青報就不是團中央這個主管(或者主辦)單位的「兒子」了,只能說「老子」是明白人,「父子關係」和諧一些。

  現在,遇到李而亮這種黨文化熏陶出來的思想殭屍,中青報辦報的迴旋餘地就越來越窄,作為「兒子」的行動自由也就越來越小。可以說,中青報的命運與近兩年胡錦濤正式就任總書記後,對自己的「龍潛之地」特別在意有關。李而亮奉命鎮守這塊「寶地」,他努力揣摸上意制訂出如此規章,只能說行動過急失當,管理水平有限,但不能說這是他違背了黨的意志所採取的個人行動。

  李大同們的反抗是悲壯的。但有這種刑天式的反抗,總比大家集體墮落成為侏儒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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