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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用“過期藥”護士被解聘 引出醫藥黑幕

【大紀元8月26日訊】今年6月,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鎮衛生院護士王玲因拒用院長給病人開的過期注射藥而被解聘。由此,過期藥問題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据新華网報道,2005年6月8日下午,院長王大士為一位患者開了“氟康唑注射液”。藥房工作的人員發現該藥品都已經過期了。王大士卻說:“不怕,你發吧。”于是,患者拿著藥來到注射室找到了護士王玲。王玲一看此藥已過期8天,就將藥品退回了藥房,拒絕給患者注射,此舉引來了王大士的不滿,第二天清早,王玲收到了解聘通知書,解聘的理由是“沒有護士執業資格證”。

王玲1999年衛校畢業后開始工作,已有5年之久,目前正在考領護士執業資格證。該院的30多名工作人員中,有醫生、護士執業資格證的寥寥無几,而且,据她了解,在衛生院前不久招聘的醫護人員中,就有些沒有執業資格證。

王玲的遭遇引發了人們對過期藥問題的關注。有知情人士透露,過期藥重新包裝后再賣到醫院或藥店,這在行內,已成了公開的秘密;從收購、加工到轉售,已經形成了一個銜接的鏈條。

藥販子所收的藥主要來源于三個渠道:第一是公費醫療人員,這些人經常故意在醫院多開些藥,之后將藥賣給藥販子變成現金。第二個藥源是醫院,主要是醫生或護士利用職務便利,從患者那里截留一部分藥品轉手賣給藥販子。第三個渠道就是從醫藥代表處進貨。有些醫藥代表代理的藥銷量不佳,醫院有大量庫存,他們為了減少自己的損失,同時又不得罪醫院,就把已經過期或者快到有效期的藥品以低价直接賣給藥販子。

膽小的藥販會把收來的過期藥和無批號藥經重新包裝、打上批號或加工后再賣出去,膽大一些的則連偽裝都免了,原封不動地銷到農村。大批的過期藥則被藥販子送到黑藥厂加工回爐,然后賣給鄉村醫療机构或私人診所。

据知情人士透露,過期藥問題屢禁不止的原因是背后巨大的利潤。一個藥販子如果每天能經手 1000元沒有問題的藥品,那么他轉手之后就能拿回1400元左右。如果是過期和無生產批號的藥品,不管是夾帶在正品中批量走貨還是重新貼上新標簽更改有效期去賣,那么這個數字就會變為令人詫异的3000元,丰厚的利潤使得藥販子們趨之若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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