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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界聲援泰勞 要求勞委會檢討外勞政策

【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四日電)高雄捷運公司引進的泰國勞工因遭不人性對待,採取強烈集體抗議行動,社運界今天到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表聲援泰勞聲明,並要求勞委會徹底檢討外勞政策。

國際勞工協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天主教希望工中心等多個社運團體針對高雄捷運公司泰國外勞抗爭事件,要表達聲援立場,社運團體認為,反抗壓迫的權利是基本人權,泰國勞工是抗暴行動,而非「滋事暴動」,希望勞委會不要製造「外勞政治犯」,再度以司法或強迫遣返的手段迫害挺身而出的外勞。

社運團體堅信,聲援泰國勞工抗暴,就是捍衛台灣人民抗暴的權利,希望曾經積極對抗中國國民黨壓迫統治的民主進步黨執政高層,能貫徹反抗者精神,將心比心

社運團體向勞委會提出三項訴求:

一、處理高雄捷運公司外勞抗暴事件,不可倒果為因;應追究導致外勞集體抗暴的源頭,懲處華磐人力管理公司、高雄捷運公司違法及奴役他人的行為,而非追究長期被奴役壓迫終致忍無可忍起而反抗的外勞。嚴正要求勞委會不得一方面進行所謂「人權調查」,一方面又以外勞帶頭抗爭為由,任由檢警單位強制遣返外勞。強制遣返外勞等於宣判外勞死刑,是對外勞基本人權的的嚴重踐踏。

二、追究失職的勞工行政官員:高雄捷運公司外勞於一年多前即向高雄縣勞工局申訴種種不合人性的管理制度,包括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宿舍擁擠髒亂、伙食差、使用代幣、薪資單沒有明細及泰語等,然而外勞的申訴經過一年毫無改善,終於導致外勞激烈的抗爭。勞工行政官員怠忽職守,輕忽外勞申訴與權益是導致此次外勞抗爭的壓迫者共犯結構,應追究失職的官員責任。

三、要求勞委會徹底面對現行外勞政策導致新奴工制度的事實,有魄力的進行外勞政策的大改革;包括取消外勞不得轉換雇主的規定、取消私人仲介制度、取消外勞在台年限,以及給予外勞勞動三權等基本權利。

四、保障泰國勞工司法人權,不可強制遣返外勞,必要時,應聘請人權律師為泰國勞工辯護。

五、勞委會應公佈剝削外勞,從中轉取佣金的黨政要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