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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問答(257) H-1B/H-4 延期對身份極其關鍵

【大紀元8月21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二百五十七﹕ 我爸是持H-1B, 我是H-4。我們是一起在2003年2月入美國境。簽証有效期到2006年2月。我爸于2004年申請轉雇主, 但是在今年年初收到移民局的拒絕通知。而過後移民局也沒有發遣返通知給我們。

1) 我們的簽証有效期會不會因我爸轉雇主失敗而立即失效呢? 還是繼續有效至2006年2月?

2) 我爸轉雇主失敗, 而原雇主亦不愿再僱回我爸, 繼續支持我爸再留美工作三年. 我現年19歲, 在讀大學。我很想繼續留美讀書。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在簽証過期後還能合法在美讀書呢?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在最短時間拿到合法身份?

3) 如果我們在2006年2月後沒有離開美國, 移民局會不會立刻遣返我們走? 比方說過期居留一年, 在離境時會不會被扣留或罰款或更嚴重的後果?

解答﹕ 如果H-1B延期申請被拒﹐你爸爸又沒有上訴﹐那麼這個拒絕就是最終決定了。你爸爸和你的身份在他停止為原僱主工作那一時刻就黑了。不論你爸爸的簽証或原來H-1B的I-94是否還未到期﹐一旦他不替原來的公司工作﹐他的H-1B 就失效了。H-1B一旦作廢﹐你就不能轉成學生身份﹐你應該在H-4還有效的時候轉。現在﹐你必須在H-1B延期被拒後的180天之內離境﹐否則﹐你將受3年不許入境的限制。如果你不打算離境, 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同美國公司結婚﹐或者等著像245(i)這類的法案出爐, 你的身份才能解決。2006年2月的日子對你爸爸和你來說都已經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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