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東港登船 留下大名來

【大紀元8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黃良傑、黃旭磊╱綜合報導〕「觀光號」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後,高雄港務局到東港加強交通船安檢工作,昨天罕見的要求每位乘客上船前先留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不少遊客出遊興致未減。

港務局航政組長呂正琴表示,東琉線交通船屬於短程客船,沒有硬性規定上船民眾一定填寫姓名資料,就算坐公車一樣,如果要求每位上車乘客都要留下姓名資料,乘客可能會感到很不便;至於三歲以下孩童不納入載客量範圍限制的規定,他們會向交通部反映是否有檢討的必要。

負責安檢的港務員人員除了抽檢每艘船上的救生衣、救生筏數量外,並向遊客示範救生衣的穿戴方式,同時要求交通船業者在出船前,一定要做好有關逃生的安全宣導,琉球旅遊業者則希望這起船難事件儘早落幕,將衝擊降到最低。

但昨天有些交通船仍未記取教訓,只有打開電視教學示範逃生,船員、幹部還是沒有親自教穿救生衣;更有乘客爆料,五艘交通船的救生衣款式、穿法不一,連置放地點與拿取方式也不同。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發生火燒船意外後,交通部昨天緊急要求基隆、花蓮、高雄、台中等四個港務局,針對所管轄的二十噸以上客船加強抽檢,尤其特別檢查引擎機電部分,是否有改裝或不符合原廠保養規定情形,至於二十噸以下的船隻,則去文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抽檢及管理,避免類似悲劇發生。

針對是否修法強制規定穿救生衣,交通部長林陵三昨天表示,依據現行規定,二十噸以上客船是不須強制穿救生衣,未來也不會修法強制規定要穿救生衣,但會加強宣導,譬如放錄影帶或其他方式,讓旅客知道救生衣的放置地點及穿法。

個體戶旅行團 管理死角

〔記者黃淑莉、黃美惠╱斗六報導〕屏東縣東港觀光船發生火燒船意外,雲林縣斗六市旅行團傷亡慘重,消息傳回,包括縣府、斗六市公所忙著查證團員相關資料,卻因該團屬「個體戶旅行團」,相關單位宛如無頭蒼蠅,找不到人詢問,由於「個體戶旅行團」在鄉間相當普遍,潛在許多弊端,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所謂「個體戶旅行團」係由俗稱「牛頭」或「線頭」的人主導,確定旅遊行程後,透過人際網絡招攬團員,有時是呼朋引伴,有時則是鄰居相邀,人數湊足一部遊覽車或更多即可出團,所搭乘的遊覽車有的也是「靠行」車輛,類似這樣的「個體戶旅行團」在鄉間十分普遍,且出團數量相當頻密。

由於所有事項包括行程、連絡及投保等作業均由「牛頭」單獨負責,據指出,部分「牛頭」抱持「不會這麼倒楣」的心態,收取團費後,卻未為團員投保意外險,有的則是收取較高費用、卻投保較低額度,過去甚至傳出「牛頭」收款後卻落跑等情事,或是發生意外時找不到承辦人或理賠公司,弊端重重。

此次在東港火燒船意外中,傷亡嚴重的旅行團即屬「個體戶旅行團」,所幸領隊李文成已向國華人壽投保團體意外險並附加醫療險。承保船舶意外責任保險的國泰世紀產險,昨已派遣一組理賠人員,協助船東及家屬善後,而負責斗六旅行團旅行平安險的國華人壽,也已啟動理賠機制。

雲林縣府消保官林仁昇表示,「個體戶旅行團」就像家人或朋友邀約出遊般,係屬「自助式」旅遊團體,「牛頭」與團員間並未簽訂契約,也未涉及營業行為,無法可管,過去也不曾接獲類似申訴案件。

不過「個體戶旅行團」因參加人數多,最大的問題就是保險,主管單位應加強對遊覽車業者宣導或強制投保。

〔記者詹士弘、黃淑莉╱斗六報導〕東港觀光號渡輪發生火燒船事件,雲林縣旅行團傷亡最慘重,四十三名團員中有三人死亡、十五人受傷,昨日凌晨搭乘遊覽車歷劫歸來,有人表示以後不敢搭船,並希望政府徹底檢討安全問題;代理縣長李進勇則強調,將指示社會局為傷亡者家屬爭取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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