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30億商機 利誘台券商整合

【大紀元8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錦奇╱特稿

海外承銷ECB、GDR、ADR商機有多誘人?國內證券業者估算,每年至少有上百億美元規模,若以承銷券商手續費1%保守估算,背後商機至少超過新台幣30億元,難怪本土券商空前團結一致,要跟老外搶這筆大生意。

說起ECB、GDR、ADR承銷業務,台灣券商都是滿腹委屈,原因是這些金額動輒數十億元甚至上百億元的案子,以行規來說,券商每件可收取募集總金額3%~5%作為手續費,比起台灣的新上市櫃包銷案,承銷ECB、GDR、ADR業務利潤要高出許多。

然而,明明是上等肥肉,但台灣券商受限於自身規模、客戶資金實力,沒把握能替客戶賣光,普遍不敢獨力承接案件,只能打退堂鼓,將案子往外推,眼睜睜看著這些上等肥肉落入全球知名外資券商手中。

國內一家大型券商說,本土券商連新台幣幾十億元的中型海外承銷案都沒能力接,更不用說上百億元的案子,像日前轟動全球的中華電信海外ADR釋股案,總金額高達818億元,如果不是外資券商,台灣券商誰有能力承接?但越大型的承銷案也代表越高額的手續費收入,以中華電信海外ADR案來說,業者保守估計外資券商至少賺走新台幣4億元手續費,看在本土券商眼中自是羨慕不已。

以台灣面板廠今年的海外籌資案為例,友達ADR籌資金額高達5.06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61億餘元,奇美電GDR籌資6.76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12億元,每件案子背後的承銷手續費都高達數億元。

對於本土券商海外承銷聯盟成立,國內券商樂觀評估,老外的配售能力強,相對姿態也比較高、開價比較貴,反觀本土承銷聯盟有語言優勢,跟國內上市櫃公司關係也比較好,加上價錢比較便宜,只要同業合作結盟,絕對有能力搶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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