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

陳樹慶: 得饒人處且饒人

中共尤其是重慶地方當局應該釋放許萬平

【大紀元7月8日訊】 2004年7月,許萬平先生到杭州來走訪一些老朋友,恰逢我私事較忙,見面後雖沒有長談和深交,但當時的場景仍然記憶猶新。由於在我們見面前一個月左右,重慶警方以“涉嫌販賣毒品”對許萬平先生的栽贓陷害事件已鬧得沸沸揚揚,這麼快就能在杭州見到許萬平著實讓我感到意外,我問許萬平:“你不在重慶忙於追究‘涉嫌陷害罪’的壞蛋,怎麼有閒情逸致到杭州來遊山玩水?”許回答道:“有關人員已經當面向我作了解釋和道歉,他們也是人在官家身不由己,我們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我調侃他說:“你可真能以德報怨啊!他們若是中山狼,你會後悔嗎?”,許說:“真相已明,和解與寬容應從自己佔優勢和主動時做起”。他既然如是說,我想“博愛、寬容、和解甚至

妥協”本來就屬於民主自由價值觀的應有之義,也不與他計較了。

但沒想到過不了一年,重慶警方早已把前事忘到了後腦勺外,開始老毛病重犯,憑著一些捕風捉影或牽強附會的臆想再度“得理不饒人,得意便猖狂”起來了,不僅對許萬平先生本人再度舉起了政治迫害的魔杖,還逼得許萬平家屬陷入生計無著的困境。最近,在多方朋友(尤其是北京的趙昕、胡佳等人)的援助和支持下,著名的大律師高智晟先生出面義務為許萬平做辯護。而重慶警方為了遮羞那見不得人的骯髒勾當,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高智晟律師的助手溫海波律師與許萬平見面。什麼是國家秘密?是不是本案與去年對許萬平先生以“涉嫌販賣毒品”進行陷害的幕後指使者、組織和實施者為同一批人或有相同背景,可以稱作國家秘密?是不是陷害者收繳許家賴以生存的僅有存款而欲將其全家餓死的窮兇極惡行為,可以稱作國家秘密?是不是阻止許萬平募捐慰問受迫害民主黨秦永敏、劉賢斌、王森等的困難家屬,妄圖在經濟上對民主運動人員迫害和株連九族,可以稱作國家秘密?是不是在抄家和關押許萬平後,許先生對有關羅織罪名的人員大罵“你們是共產黨的狗,與惡狗無話可說!”而讓迫害實施者惱羞成怒,成了國家秘密?

激憤之餘,讓我想起了《史記‧周本紀》中所紀錄的一個距今三千年前的一個故事:周厲王時,專利(與民爭利,要獨佔天下之利),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厲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產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三七年,乃相與叛,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十四年後,厲王死於彘。中共執政五十多年來,專利(長時間地壟斷政治、經濟和社會一切資源)、行暴(如“六四”屠殺)虐(因言治罪,政治迫害)侈(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傲(假、大、空的愚民宣傳)的事做得難道還不夠多嗎?百姓早已所怒甚多,長時間的壓制已到了“水壅將潰”的地步。胡錦濤先生正因為清醒地看到針對共產黨統治的社會矛盾已經激化到了非常危險的地步,認識到“黨的執政地位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勞永逸的”之歷史必然,出於對社會的負責與對共產黨的忠誠,提出了“建立和諧社會”的目標,並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但遺憾的是一部分“我死後管它洪水滔天”的貪婪腐敗兇殘分子,大奸似忠,無視人權的入憲,違背“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普世真理,迷信專政恐怖暴力妄想受壓迫和受掠奪的人民“在沈默中無奈地死亡,而不敢在沈默中爆發”,正在幹著“壅水使決”的蠢事。粗暴地踐踏許萬平先生的言論和結社權利,就是典型一例。

得饒人處且饒人,本應該是雙方面的共識,尤其是一時得勢的那方必須帶頭踐行,方能使矛盾各方在鬥爭不斷地實現動態平衡,確保社會和諧地發展。但依現在的勢頭看來,“得饒人處且饒人”僅僅是許萬平先生的一廂情願而已,正如現在似乎無人能夠阻止某些盜用國家機器者以國家名義對許萬平先生進行施暴,相信要不了多久的將來,也必將無人能夠阻止對無可推卸責任的施暴者實施社會正義。即使是遲到的正義,也是正義!

200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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