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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電訊前董事10年內不得擔任董事

【大紀元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心潔編譯報導)前澳洲電訊董事Steve Vizard因濫用職權,利用機密信息交易85萬元的股票而被聯邦法院罰款39萬澳元。儘管原告只要求5年的禁期,但是法官決定Steve Vizard在未來10年內不得擔任公司董事。

據澳新社報導,Steve Vizard目前在墨爾本聯邦法院以民事訴訟被起訴。聯邦法官芬克斯頓(Ray Finkelstein)形容Vizard的行為是「不誠實的,而且完全違背信譽。」

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 ASIC)起訴Vizard時要求法庭罰款39萬元,並禁止Vizard在未來5年裡擔任公司董事。Vizard的違法行為最高可被判60萬元的罰款以及終身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職務。

芬克斯頓法官認為原告要求的5年禁期不夠嚴厲,並說如果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沒有要求Vizard賠償39萬元,他會判決更大金額的罰款。

法官說,他在裁決過程中也考慮到Vizard公開喪失體面以及他承認了自己的不法行為的因素。

在法院外,Vizard對他的支持者表示感謝,但是拒絕評論法官的裁決。他說:「我還沒機會看他的判決,更不用說消化他所說的。我還需要一些時間。現在我想做的就是感謝所有支持我的人,包括我的家人、朋友和那些不停打電話並寫信支持我們的人。等我們完全看明白判決書上說了些什麼,我很願意跟你們更詳細地談談我的看法。」

墨爾本大學的司法與證券章程中心主任拉姆齊教授(Professor Ian Ramsay)認為法官做出的裁決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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