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港學聯遊行促限警權護人權

【大紀元7月11日訊】大約60名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成員與社會人士,昨日下午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中環政府總部,要求政府檢討《公安條例》中遊行前須向警務處長申請的規定,捍衛集會自由等基本人權。

學聯前副秘書長盧偉明表示,在遊行前已書面通知警方,但他強調這並非申請。警方指遊行人數超過50人,而又無作出申請,曾向遊行人士發出口頭警告,並稱保留追究權利。期間雙方曾發生輕微推撞,遊行人士抵達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後和平離去。

遊行人士包括有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他們一路高呼口號,強烈反對《公安條例》賦予警務處長限制和平集會的權力過大而且含糊,要求港府檢討遊行前要先向警務處長申請的規定,捍衛人權自由。盧偉明表示,他們會約見保安局長李少光,以及要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

2002年2月10日,香港「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等3人在遮打花園舉行一次未經批准的遊行,初審罪名成立被判守行為3個月。他們其後提出上訴,指《公安條例》要求集會遊行事先通知警方的規定違憲,上星期五遭終審法院駁回。但終審法院的判詞同時指出,警務處長限制和平集會的酌情權必須很受局限,以充分保障基本人權。◇(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