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

波士頓華埠24地段 乞臣街回顧與展望

【大紀元6月9日訊】43年前(1962)波士頓政府改建市容,將華埠乞臣街(24地段)其中一部份房屋抗拆除改為馬路。當時只補回三分之一,不合理的賠償。令華埠三百戶居民失去家園,被迫流離走他方!當時他們的慘況非筆墨能形容。

近數十年來,華埠居民代代成長,隨著人口增加,使到華埠大多數工人階層無屋居住。同時,年年增加新移民入境,他們因語言不通,找工困難,所以多數入住華埠。因此,令到這個彈丸細小的華埠更無插足之地。

今日24地段即是43年前的乞臣街。現在,政府又改變乞臣街交通計劃,將車輛改在地底下行駛,所以,對空出乞臣街地方,政府計劃在華埠建立樓字。

兩年前,由「亞美發展協會」、「華人前進會」、「華埠居民會」、「中華公所」、「華人經濟協會」等5個團體,聯合組成《爭取24地段乞臣街回歸華埠發展大聯盟》。當時訂立3大目標,(一)爭取24地段乞臣街,以1元買回給華埠發展。(二)發展24地段乞臣街,要尊重《華埠整體計劃》。(三)發展24地段乞臣街,要建立大多數「低收入住屋」和大多數「可負擔性房屋」。同時,每年入息,要符合華埠大多數工人附層為準則。

「大聯盟」經過兩年來的努力,開會研究,時至今日,仍然沒有做到當初的「三大目標」。而且,「亞美發展協會」已退出「大聯盟」,改為做發展24地段乞臣街的「發展商」。最近,所訂出的發展計劃與華埠居民所需求相差很遠。其中尤其是「可負擔性住屋」,將大波士頓地區居民入息與華埠居民入息同樣比率計算,即是華埠居民平均一年入息要有六、七萬元,才有資格入住。試問今日華埠六、七千居民,能有幾人一年入息有六、七萬元?其實大波士頓地區居民的入息,比華埠居民入息高出約3倍,政府是知道的。兩個地區居民的入息不同,對租金 亦要不同才是合理。

因為新建樓租金比原有舊樓租金高出數倍,直接影響舊樓地價高漲。隨著政府地稅也「水漲船高」,最後,業主必然將上升租金,加諸住客身上。試問華埠升斗市民,何來能力長期支會昂貴租金?因此,華埠居民自然相繼被迫搬出華埠,如何補救?若干年後,「華埠」不是最多數,或變成極少數華人居住的地方。到時「華埠」這個名稱,豈不是「名存實亡」!

我們是華埠居民,有關的華埠或華埠鄰近的發殿,華埠居民有權提出意見。再次強調,贊成多建立符合華埠大多數工人階層之收入的「可負擔性房屋」,相反,不符合居民要求,帶來負面影響,必然反對。華埠居民不想再次被迫走上街頭游進行抗爭。華埠居民是維護社區安定繁榮,爭取居民應有的權益。

最後,要求「重建局」、「公路局」政府首長,對24地段乞臣街的發展計劃重新與(發展商)研究,並再訂出新計劃,然後與(大聯盟)及華埠居民開會,聽取居民意見,取得共識,造福華埠,為華埠居民帶來「安居樂業),功德無量,歌頌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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