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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擬採特別法立法

【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七日電)台財政部今天召開賦稅政策及法令諮詢委員會,做出最低稅負將取名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朝特別法方式立法等決議。不過,對與會學者多強烈要求海外所得應納入最低稅負稅基一事,並未產生共識。

稅制改革首要工作最低稅負制草案,財政部預定於七月十日前提報行政院,今天財政部再度召開賦稅政策及法令諮詢委員會,徵詢多方意見,今天召開理監事會的工總理事長侯貞雄也在會中要求會員儘快對最低稅負提出意見,以便召開臨時會,因為這次政府是「玩真的」,顯示最低稅負已進入最後緊鑼密鼓階段。

不過,雖然在賦稅政策及法令諮詢委員會的討論中,今天產生幾項決議,如最低稅負制將朝特別法方式立法,法案名稱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為保障納稅人,尚未屆滿的租稅減免,將不受最低稅負限制,最低稅負相關處罰規定,將立法規定延後一年實施等等。

但對於海外所得是否要納入最低稅負的稅基,儘管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曾巨威、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教授黃耀輝等人強烈要求應納入,但最後並未有確切共識。曾巨威則表示,就算這次無法將海外所得納入,也希望未來進行所得稅法修正時,可以將稅法修正為屬人兼屬地。

對於財政部規劃除了現金捐贈,其他捐贈都應納入最低稅負稅基的作法,曾巨威也感到相當不以為然,他認為,捐贈避稅最大宗,是對政府的捐贈,因為可以百分之百認列,所以才會有人捐靈骨塔、未上市股票等。問題的關鍵是在於政府為什麼要接受這些捐贈,應該是政府要加強行政措施,將捐贈接納的標準訂得更嚴格才對。

另外,對於最低稅負的稅基採取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方式,會中也沒有結論。雖然曾巨威認為,若採正面表列,將來會有邏輯上的問題,但因採負面表列的衝擊會比正面表列大,定義也比較不明,財政部認為需進一步研究後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