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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姜仁政回國被勞教看陳用林回國的命運

【大紀元6月10日訊】中共外交官陳用林上周出走並向澳洲申請政治庇護后﹐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傅瑩指責陳用林編造故事,并稱陳用林回國絕不受懲罰。她說﹕“我看不出來,中國政府有什么原因來懲罰他。中國有法律來保證他的自由。”這裡傅大使強調了中共政府沒有懲罰陳的“原因”﹐那麼中共沒有“原因”就不會懲罰陳了嗎﹖讓我們來看看從德國回到大陸老家的法輪功學員姜仁政受到的“有法律來保證”的“自由”吧。

今年 4月8日下午五時,從德國回到大陸老家僅一個月的法輪功學員姜仁政,被五名來自遼宁省本溪市公安局的警察帶走。4月9日姜的家人接到公安局通知,他已被關押到本溪市勞教所,未經任何法律程序,被判勞教3年。什麼理由呢﹖警察不給﹐他們當時的傳喚手續上沒有寫明任何的傳喚理由。後來才找了個“原因”﹐說是姜仁政“擾亂社會治安。”姜仁政一家從德國回到老家﹐什麼事也沒干﹐怎麼就成了“擾亂社會治安”﹖

事實上﹐姜仁政一家從德國回到中國后,就一直受到本溪市國安局的各种騷擾。據姜的德國朋友唐女士說:“他們回去以后就被國安人員盯上了。國安人員告訴他們,在他們回國之前就知道他們的消息,掌握了很多資料,知道一切。他們主要是想迫使姜仁政放棄修練法輪功,而且要他交代一切在海外与法輪功有關的事情,包括德國和其他國家法輪功學員的情況,當然遭到姜仁政的拒絕。他們就三番兩次到家里來,逼迫他不成,又逼迫他的父母,尤其是他的父親遭受的精神打擊特別大,神智有些恍惚,母親每天哭泣。”

從從姜仁政回國被勞教的遭遇可以看出﹐中共懲罰人是不需要“原因”的﹐如果你再三追問懲罰的“原因”﹐那他們也會給你一個﹐叫做“擾亂社會治安”﹐判你勞教三年﹐而且無需任何法律程序。而陳用林用他的親身經歷﹐揭露中共的殘暴本性﹐那如果他回國﹐中共怎麼可能不懲罰他呢﹐而且“原因”太多了﹐比如﹕“反黨”﹑“背叛人民”﹑“背叛祖國”﹑“造謠”﹑“泄露國家機密”等等等等。

可以說﹐中共對陳用林的出走恨得咬牙切齒﹐那為什麼傅大使卻說﹕“我看不出來,中國政府有什么原因來懲罰他”﹖答案要麼是傅大使自己太天真了﹐要麼就是傅大使認為別人太天真了 — 識不破她的謊言。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傅大使也是出于無奈﹕在中共暴政下﹐誰敢講真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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