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財富管理門檻 提高至1500萬

【大紀元6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為導正亂象叢生的銀行財富管理業務,金管會明確規定「理專」績效考核制度不得唯業績是問,且對客訴過多的銀行,不排除發動金檢,以驗證是否確實依照各項準則執行業務。

金管會昨日針對證券商、銀行業從事財富管理,分別制訂與修訂其業務應注意事項,新規定要求只能針對本人近2年年薪都在150萬以上、與配偶合計年薪200萬元、本人資產淨值逾1000萬元、與配偶合計資產淨值逾1500萬元等,才能對其推銷業務,大幅提高財富管理業務目標客群的最低資產門檻。

金管會對銀行從事財富管理業務,終於拿出一套較成熟的管理辦法,更抓到銀行不當行銷的病灶─「理專績效考核制度」,後續就看銀行局、證期局確實執行,引導財富管理業務走向永續經營的正面發展。

放眼臺灣銀行財富管理業務,幾乎有一半來自複雜的結構型商品,尤其是連動債最多,其實連動債都是國外一些財務工程高手設計的特定用途金融賭局,個個是避險高手,但投資人無形中卻成為風險分擔者,動輒3至5年鎖定期,更長有8至10年,鎖定期內投資人急需而辦理贖回,不僅不保本,甚至可能虧上3成本金,銀行理專也不諱言,部份不肖理專慫恿,結果把權益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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