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要聞

美軍或優先使用日機場港口

【大紀元4月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日本傳媒報道,美日將制定方案,美軍在北韓半島和台海等日本周邊有事時,美軍可優先使用日本機場和港口。

日本《讀賣新聞》報道,日本《周邊事態法》規定,一旦發生周邊事態,日本應向美軍提供包括機場、港口等在內的後方支援服務。屆時,由內閣制定具體的支援指針和基本計劃。在制定這項指針之前,一旦有事,政府只能請求地方政府和民間進行合作,不具有強制力,有可能發生政府的請求遭拒絕並引發混亂。

美日兩國政府認為,為了避免發生上述情況,必須事先制定優先使用指針,決定基本計劃。在指針中將明確供美軍優先使用的機場或港口名稱、使用飛機或船舶的種類以及人員或物資的類別、規模等具體數據。今後,美日兩國有關方面將具體協商供美軍優先使用的機場和港口名稱。

《讀賣新聞》認為,美日兩國有關方面制定這一方針,必將遭到日本地方政府和相關方面的反對。美國在1997年修訂“日美防衛合作指針”時,曾要求日本提供成田、新千歲、關西、福岡、長崎、宮崎、鹿兒島、那霸等11個機場以及名古屋、大阪、神戶、水島、松山、福岡等7個港口的優先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