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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彥臣:由「願讓鬼子燒了房,不讓八路叫大娘」說起

【大紀元4月29日訊】偽愛國主義正借著現代媒體技術製造新的話語霸權。它們東征西討,猶如當孔子的國際霸權主義--請魯君伐田成子(弒君自立)一樣,擔當著一種虛擬的道德義務;也仍如大政治家劉啟那樣地聰明--“食肉未食馬肝,未必不知味”,迴避一個核心問題:欲倡愛國必先愛人。

於是,偽愛國主義不僅是反現代性的,也是反文化性的□□不愛人則無從“率獸食人”的孟軻定理中脫味出來。簡言之:不優先界定個體尊嚴的集體主義是沒有意義的。

這個問題在中國從孟軻時代至今仍未解決!

更為缺德的是:偽愛國主義一直利用著權力優勢剪輯歷史。拼接現實,構造一元化的表達模式。所有的抗日(無論是戰爭的還是言論的)都必然上升到一個所謂的愛國主義層面。

歷史絕非如此簡單。在戰爭抗日的時代,在冀中到冀南一帶始終流傳一句民諺“原讓鬼子燒了房,不讓八路叫大娘”。然而,以口頭文學存在的認識,早已被邊緣化了。沒有任何正式與非正式的媒體來挖掘這一論題。

為什麼老百姓(社會的多數)寧願選擇“燒房”的後果,不願獲得“大娘”的尊稱呢?因為,前一種只是財產的損失,後一種是以生命為代價的。毫無疑問,八路即抗日的團體習慣於用百姓群體為賭注,而百姓即無法確信自己在這場賭博中獲利,更無法預測損失究竟有多大--八路跑了,鬼子來了,是殺幾個人呢還是滅村呢?

推廣而言,政府既然已經收了稅,那麼對外事務它要負全責,動員百姓起來抗擊入侵者是一種轉嫁成本的行為。成本轉嫁,靠得就是煽動性宣傳!與此同時,愛國主義煽動不只是轉嫁了政治成本,而且強化非倫理性統治,所謂“一個政黨、一個政府、一個領袖”云云。

與此同時,當政府無法承擔政治成本,替代品又趁機聚斂暴利時,個體也就在不自覺間承擔了他們生存局域內的所有政治虧空。

觀察我的家族抗日史,就完全能說明這一點。

日本人進駐縣城後,派中國的助理人員(也就是宣傳術語中的“漢奸”)到鄉下收取錢糧。我們村子中間有一個十裏八鄉聞名的大茶棚,那是富人們消遣的地方。我的伯父固定地佔有一個席位。但日本人的中國助理人員,一定要(臨時)佔據這個席位辦公。

於是,兩人進行鬥毆。城裡人當然打不過鄉下人,但城裡人也許出於理性--“好漢打不出村去”□□並沒使用槍枝。不過,他揚言:“等著瞧。”

沒辦法,我的伯父與他父親(即我祖父)演了一出“雙簧”:父親因為兒子買了當時罕見的物品(自行車)“吵了一架”,兒子拋別自己新婚不久的妻子“出走了”。

他參加了八路軍,在地下兵工廠工作(對外叫鞭炮廠)。但他的富家子弟的生活習性難改,新年時思家,抽起了香煙。一場毀滅性的災難發生了:地洞裡的炸藥爆炸,地上的房屋升天。所有的人(包括不幸房東全家)除了一個在村邊拉肚子的他的同事外,全死了。

由於我伯父是事故的肇事者,我們家當然無法在日後拿到“革命烈士”的牌子。(在我的記憶中,有人提供了變通處理辦法,被我父親拒絕了。)

在本質上,能否拿到“革命烈士”的牌子並不重要,而是伯父的抗日行為與愛國主義完全無關,他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已。

這個事也增加了作為地方首富的我祖父對間接造成傷害的佔領者的仇恨。他允諾給他的親外甥提供一車糧食資助,去到一個叫動員會的抗日機構換職務。交易順利地完成。然而,一種事後追究發生了:佔領者以我祖父資助抗日為由,逮捕了他。(他堅稱是讓外甥代賣的而不是資助)。

為了保住他的性命,家裡人賣掉大部分地產並動用積存的金銀。他人是得救了,但從此在當地“富人排行榜”的前列跌落到底部。

多年以後,我父親還在為這種跌落而慶幸:盡管起初我們被定為“破落地主”成份,還總不是地主,也為後來申請改為“上中農”打下了基礎。

也許從我祖父和我伯父的抗日之初開始,從來就沒想到在以後的政治分肥中得到什麼,並且,我祖父在發生家庭重大變故之前與當地的所有富人一樣,用順口溜諷刺八路說:“八路軍瞎胡鬧,滿身蝨子一腳泡。”

是什麼動因促使他與“一腳泡”們達成最低程度的一致呢?是他對自己生活方式遭到破壞的一種憤懣。

有鑑於此者,我要對那些偽愛國主義者們說:簡單地政治化約將遺害無窮,我不希望你們拿人民(百姓或公民)當你們新的賭注。當你們宣稱有兩千萬參加新抗日時,兩千萬不過十三億的1.5%,你也沒有資格拿其餘98.5%的人的生活方式當賭注!

最後,千萬不要把自己的無恥等量代換為別人的“愚昧”。

──轉載自《新世紀》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