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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移民法案PERM常見問答(7)

【大紀元4月18日訊】編者按:美國新出臺的移民法案PERM于2005年3月28日生效。爲了方便廣大的讀者朋友們及時瞭解申辦勞工證的新規則,大紀元全文翻譯了美國勞工部公開發布的“Permanent Labor Certification Program Final Regulation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永久勞工認證程序最終規則的常見問答)。大紀元將陸續刊登翻譯的PERM規則常見問答,以饗讀者。

問:允許雇主接受其它工作資歷作爲替代嗎?

答:是的,雇主可以具體說明替代的工作資歷的要求,但是這些替代條件和原有的要求必須從實質上相互等同,這樣,申請人能以合理的形式完成該工作。正如在最終法規的序文中所論述的,這是在福朗西斯-克勞格(Matter of Francis Kellogg)案例中外國勞工證上訴委員會(Board of Alien Labor Certification Appeals)發展出來的標準。

注:即使雇主所給的替代條件與原有條件大致相等,但是外籍工人沒有符合該工作的原有基本要求,只不過根據雇主的替代條件而可能達到了該工作所要求的資格,那麽這個替代條件將被視爲非正當地適應外籍工人的資格,除非雇主已經在申請中指出兼有適合的教育、培訓和經驗的申請人可以接受。

大專院校教師的招聘

問:大專院校教師職業包括在A類職業中嗎?

答:不包括,只有在科學或人文科學方面擁有杰出能力的大專院校教師,在申請前從事他們的科學或人文科學領域方面,幷且準備在美國也從事相同的領域,才屬于科學或人文科學的第二組A類。

問:如果爲沒有杰出能力的大專院校教師遞交申請,適用什麽款項?

答:不符合科學或人文科學的第二組A類的大專院校教師,可以根據§ 656.18依據對大專院校教師的選擇性特殊招聘和文件程序的條款,或者根據爲基本程序的§ 656.17條款,遞交申請。

問:如果大專院校教師按照A類申請被拒絕,允許雇主根據§656.17條款申請勞工證嗎?

答:可以,雇主可以爲已被拒絕的A類大專院校教師,根據§ 656.18對大專院校教師的選擇性特殊招聘和文件程序的條款,或者根據爲基本程序的§ 656.17條款,遞交申請。

問:對大專院校教師的招聘規定不同嗎?

答:是的,雇主可以根據基本程序决定對大專院校教師的招聘,也可以根據§656.18條款對大專院校教師的選擇性特殊招聘和文件程序進行招聘。

注:雇主必須提交文件證明外國人比申請此工作的美國人資歷更佳才可雇傭該外國人。

A類—够資格的理療師、專業護士或者在表演藝術、科學或人文科學領域有杰出能力的外國人,含大專院校教師

問:對于在競爭和招聘中獲選的專科和/或大學教師的勞工證申請,雇主需要提供投檔公告嗎?

答:是的,雇主必須提交投檔公告,其中必須包括§656.18(b) (3)中所規定的廣告資料,即工作頭銜、職責和要求,以及在§656.10(d) (3)中指定的信息。

問:A類是什麽,誰够A類申請?

答:A類列出的那些職業,是勞工部確定的沒有足够的美國人能够、願意、够資格、現成可供使用的職業,幷且美國同類雇員的工資和工作條件不會因外國人在這些職業上的受聘而受到不利的影響。雇主爲理療師、專業護士、或者在表演藝術、科學和人文科學領域有杰出能力的外國人,包括大專院校教師,申請勞工證時,應該查閱§656.5關于A類的條款,確定外國人的資歷是否符合了該規定的要求。

問:A類勞工證申請要送到勞工部的全國處理中心嗎?

答:不是,A類申請應該以雙份提交國土安全部的相關部門。

問:A類申請采用什麽樣的申請表格?

答:雇主必須使用ETA9089表格,其中包括普遍工資。

問:A類申請是否必須向州勞務局獲取普遍工資?

答:是的,雇主必須向工作所在的州勞務局獲取普遍工資。

問:對于A類申請,雇主必須提供投檔公告嗎?

答:是的,雇主必須遵守§656.10(d)的公布規定,向國土安全局的相關部門遞交A類申請。

問:如果一個A類申請被拒絕了,雇主可以根據基本程序§656.17條款爲理療師或者專業護士申請勞工證嗎?

答:不可以。§656.17條款不考慮專業護士和理療師的申請。

表演藝術

問:在表演藝術領域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國人的申請曾經根據舊規定的特殊處理程序予以處理,這些人遞交申請後,接下來的程序是什麽?

答:在表演藝術上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國人現在歸入§ 656.5條款下的第二組A類。相應的,這種申請必須以雙份提交國土安全部的相關機構。必須與此申請一起提交的輔助文件列在了§656.15條款的A類職業的勞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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