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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名家假畫 畫廊老闆判刑

【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國內知名女畫家、同時也是警察大學藝術總監的黎蘭,前年控告「戊辰」畫廊涉嫌販賣仿冒其名為「新世紀的曙光」油畫作品,全案上月底桃園地院簡易判決,認為畫廊的負責人黃楷章侵害著作財產權,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另黎蘭也附帶提出民事求償。

女畫家黎蘭從八十八年開始,常應中央、地方政府之邀,在台北世貿中心、中正紀念堂,以及各學校、文化中心舉辦美術展,且作品也被公佈於銀行月曆、旅遊刊物與報章雜誌。

黎蘭表示,前年9月間,應邀於新竹縣文化局美術館舉辦「黎蘭油畫個展」,當時前往賞畫的民眾告知,她有幅畫作於桃園縣「戊辰」畫廊出售,但品質相差甚多,請其鑑定真偽。

由於黎蘭印象中沒有畫作給予這家畫廊,且常接到有人販賣其仿冒畫作的訊息,便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這家畫廊查看,果見尚放置於家中的「新世紀的曙光」油畫作品,竟出現仿冒品。

黎蘭表示,仿冒的畫作,色彩與原畫作相去甚遠,但離譜的是,不僅有她的簽名,外面還貼上「黎蘭作品」的條碼,以及標示價格,經詢問店員,店員還表示可以開立保證書,讓她覺得相當不可思議。黎蘭隨後在警察大學友人的建議下,主動向刑事警察局報案,警方受理後,經偵查,將畫廊的負責人黃楷章依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全案經起訴後,上月底由桃園地院作出判決,認為黃楷章雖矢口否認,且表達對黎蘭作品不熟識,不知為仿冒品,但他自承未取得黎蘭授權,即公開陳列,並標示價格意圖散佈,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黎蘭 ︰ 作品不敢放畫廊

記者邱俊福╱專訪

「看到她的畫,除了有扎實的素描根基,色感敏銳,空間開闊,有女性的豐富細膩情感,也有男性的魄力,畫出感情,畫出生命力。」這是畫家李石樵給黎蘭的一段畫評。

不過,可能也因曾獲許多專家的好評,畫作坊間容易買賣,讓她飽受畫作遭人仿冒之苦,畫作甚至都不敢放在畫廊,深怕遭到仿冒。

黎蘭說,這幾年來常接獲民眾來電,有人詢問她,放於某畫廊一幅圖中有椰子的畫作,價格多少錢﹖當她進一步質疑,根本沒有這幅畫放於畫廊時,對方便緊張地掛斷來電。

甚至黎蘭沒有畫過茶園,還有友人來電告知,「有人收藏妳的一幅茶園畫作」等。

其中,某畫廊曾向黎蘭聲稱,有客戶要購買她的兩幅畫作,向她索取,結果畫作放於其畫廊兩個多月,遭對方仿冒內容,畫廊先退還畫作,然後將仿冒畫作賣給客戶,從中賺取豐厚利潤。

面對仿冒畫作的猖獗,黎蘭說,事實上,大部分的畫廊皆為正派經營,僅有小部分畫廊貪圖利益,故這次不得已,為維護自己權益,走上法庭,主要是想得知仿冒畫作來源,以杜絕後患,但對方卻一直不願清楚交代來源,讓她頗感無奈。

她也說,有些前輩的畫作,被人以曬太陽、泡茶葉水等方式仿冒,讓無辜的賞畫者花費大筆金錢,卻買到假畫,為此也經常受邀前往鑑定。

黃楷章︰不知賣的是假畫

記者沈繼昌╱專訪

開了六家畫廊的黃楷章昨天說,此案若成立,全國藝廊可能陷入恐慌,因故宮都可能賣假畫,何況是尋常畫廊,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黃楷章說,一年半前,他確實曾出售黎蘭一幅油畫,不記得是向誰批的這幅畫,不過有印象這幅畫以近一千元成交,經他花了二千多元裱框整理後,最後以定價九千元對外販售,至於最後被人買走時,是多少錢成交,他也不記得了。

去年底他被通知販買假畫而到法院,到場後才知,當時買這幅所謂假畫的人就是黎蘭。他指出,黎蘭曾告訴他,有友人告知,她的畫在龍潭畫廊出現,因此黎蘭親自到店裡,並且將畫買走。

黃楷章指說,畫廊裡的畫作,都是向一般畫廊或畫家批購的,就畫廊而言,畫作純粹當成商品販售,並不清楚當初批購給他的是一幅假畫,而且油畫作者名稱僅書黎蘭,其他並未多做介紹,後來接到法院傳訊,才知道自己被指控賣假畫,讓他很訝異﹗

黃楷章指出,如果此案最後成立,可能會讓全國藝廊陷入恐慌,因為隨時有可能遭到指控,即使如知名的故宮或蘇富比拍賣會場,即使有很多專家鑑定過,都還有可能會販售贗品,一般尋常藝廊怎麼可能辨識真畫或假畫。他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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