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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票認定 以年齡為準

【大紀元4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交通部研擬放寬大眾運輸工具兒童票的身高規定,不過運輸業者昨天以影響營收堅決反對,交通部最後決議改以「年齡為準、身高為輔」,但身高標準維持現行一百一十五到一百四十五公分的範圍,身高超出標準的六到十二歲兒童,可出示證件享有半價﹔預估小六學童將有七成五以上必須隨身攜帶健保卡等證件,運輸業者則擔憂司機查核證件恐影響行車效率。

交通部指出,即日起業者就可據以辦理,讓超過身高標準的六到十二歲兒童,也可憑證件享有半價優惠,但正式修訂及發布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鐵路運送規則」等法源依據,預估要一到二個月後才能完成。

交通部昨天邀集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消基會及各縣市政府等代表開會,消基會贊同交通部的規劃,但業者堅決反對。

全聯會總幹事陳瓊忠表示,老殘票有法令強制要求、並由政府補貼差額,兒童票則完全由業者吸收,因此業者主張維持現狀,仍以身高做認定,除非政府願意出錢補貼,否則放寬身高將使業者營收大受影響。

交通部最後決議,還是增列年齡標準佐以認定,但不調整身高範圍,因此滿一百一十五公分、未滿六歲者,出示身分證件仍得免費,滿一百四十五公分、未滿十二歲者,出示身分證件仍得購半票。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卓遵餉表示,不在身高範圍內的兒童,須隨身攜帶健保卡等身分證件做查核,學童不能以穿著制服做認定。

不過交通部這項決議,不僅可能造成兒童攜帶證件不便、弄丟證件等麻煩,而且業者反彈指出,司機查核證件將增加工作量,也可能影響行車安全。

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國小學童平均身高約在一百廿到一百五十公分間,其中小六、十二歲的兒童,平均身高超過一百四十五公分者約占七十五%,也就是約有四分之三學童未來搭車須攜帶證件才能享有優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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