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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痣之差 攣生弟冒兄盜刷

【大紀元4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聰秋、余雪蘭綜合報導〕無獨有偶,彰化、嘉義分傳雙胞胎兄弟對簿公堂事件,兩對雙胞胎的弟弟均利用長相相似之便,冒用哥哥身分辦車貸及辦卡盜刷,讓哥哥莫名其妙負債,不甘受害的兩名被害人均大義滅親訴請偵辦,其中彰化的蕭姓男子還氣憤地說,「一切都是電玩賭博害慘了弟弟,希望弟弟回頭,為犯錯負責」。

彰化的雙胞胎對簿公堂案肇因於蕭姓男子(廿八歲)趁哥哥不在家,偷偷竊取哥哥的護照、信用卡及身分證影印本,拿了這些證件冒充自己是證件中的本人,先後向兩家中古車行,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兩輛中古轎車,事後,再拿中古轎車向民間借款公司總共借款七十多萬元。

食髓知味的蕭某,再拿先前竊取得逞的信用卡,冒充哥哥身分,先後向多家銀行以卡辦卡取得信用卡,再持卡四處盜刷消費,警方估算,短短兩個月內,蕭某先後盜刷廿八次信用卡,刷卡金額累計到廿七萬多元。

受害的哥哥表示,他與弟弟的長相差異,僅在他眉峰間有顆痣,弟弟沒有,弟弟偷了東西後即離家未歸,他並不知道弟弟居然冒用他的身分,欠債上百萬元,直到接獲某家銀行徵信電話,告知他信用卡聯合徵信中心記錄短期內有異常申辦多家信用卡的情形,他嚇了一大跳,才驚覺是雙胞胎弟弟搞的鬼,隨即向銀行表示身分被冒用要對方馬上停卡止付。

他指出,弟弟犯錯後目前行蹤成謎,兩家車貸的民間貸款公司找上門催帳,要他民事賠償,他已提出抗告,並提債權不確定之訴,否認弟弟當時冒用他名義簽下的借款本票。

為了證明清白,受害的哥哥同時向警方提出告訴,控告弟弟涉嫌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警方屢傳被指控的蕭某到案說明,甚至持拘票拘提不成,昨天在完成受害商家及當時核卡承辦人員偵訊筆錄後,將全案依法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在嘉義也有類似案件,四十四歲的王春林(有竊盜前科),去年二月廿四日,因竊取雙胞胎哥哥王春山的國民身分證時,被王春山的妻子發現,竟動手毆打其嫂成傷。

經檢方偵查起訴,於日前被判處三月有期徒刑,王春林因為沒有錢可易科罰金,乃入監服刑,目前仍在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執行中。

而王春山身分證被弟弟盜取後,二月廿五日即到戶政事務所申報遺失並申請補發,不料王春林竟於一個多月後、即九十三年四月八日,假稱是王春山,到同一戶政所申報身分證遺失,並拿自己的照片辦理補發,戶政所人員查對後未發現可疑,因此再度核發新的身分證給他。

王春林隨即持新補發貼著他自己照片的王春山身分證,分別向三家銀行辦理現金卡、信用卡,除持卡消費並預借現金共約十多萬元外,另持王春山身分證申請手機門號,到中古車行購買一部自小客車,以該車為抵押,向銀行申請借貸三十九萬元。

王春林冒用王春山身分證刷卡消費、借貸近兩個月後,因王春山陸續接到帳單,察覺有異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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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充犯罪 雙胞胎異心異德

〔記者蔡民一、楊國棠╱嘉義報導〕嘉義、彰化均發生雙胞胎因為一方出現犯罪行為而對簿公堂事件,專業的心理師認為,雙胞胎很難去解釋為何會出現不同的人格特質,可能是在成長過程中受到後天環境的影響,長相相同的雙胞胎不代表行為模式就會相同。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許華孚說,如果僅雙胞胎的一方利用與手足相貌相似來犯罪,是屬於一種理性犯罪。

許華孚說,研究顯示,如果雙胞胎在兒童時期,父母的教養氣氛、差別待遇,導致有一人缺乏關愛,可能會形成日後心理上認知失調,尤其是自我控制較薄弱者,容易出現報復行為﹔若一再出現冒用身分的作案模式,就屬於心理層面的障礙,需透過心理諮商等多元方式來解釋。

嘉義聖馬爾定醫院臨床心理師姜欣如表示,雙胞胎約可區分成同卵雙胞胎、異卵雙胞胎,在相同的環境下長大,當然會有類似的習慣,至於心電感應並未經過科學來驗證,不過在遺傳疾病來說,例如雙胞胎中若有一人有精神分裂症,另一人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機率較高。

可是雙胞胎中一人犯罪,不代表另一個人也會犯罪,有如長相相同但行為不一定相同,一般來說,人的行為受家庭、社會化過程的影響頗大,雙胞胎在後天的成長過程中接觸不同,出現的行為自然也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