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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社區生活營應以達學習效果為主軸

【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二十日電)台灣法務部長施茂林強調,「社區生活營」活動推動以來,獲得各界好評,不過,各地檢署今後辦理社區生活營相關活動時,應以經費節約與評估是否能達學習效果為考量主軸,達到促進並輔導青年少自我成長效果。

施茂林表示,社區生活營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政策,能把社會資源挹注到需要高度關懷的孩子身上,不過,有部分地檢署辦理社區生活營開銷很大,例如出版印刷精美的特刊,活動內容需大花費,或招待學童遠地旅遊。

他指出,社區生活營的核心工作,在於透過寓教於樂方式,輔導問題青少年,如果過度強調戶外旅遊、參訪活動,與原先宗旨不符,甚至讓學童因有特殊從優待遇而起僥倖之心,違反設置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