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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令充公跨境投資詐騙集團千四萬財產

【大紀元3月2日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頒令,充公一個跨境投資詐騙集團騙取的1480萬元財產,成為首宗成功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引用「潛逃者法律程序」而發出充公令的非毒品案,亦是至今引用有關條例而充公的最大筆財產。

該詐騙集團,97年開始活躍,以菲律賓為根據地,騙徒以電話游說世界各地的受害人參與虛假的股票投資計劃,再利用持有香港銀行戶口的多間離岸代理人公司去清洗有關得益。警方在01年中,與菲律賓證券交易當局採取聯合行動,搗破該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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