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台農會今起改選 已84人涉賄

【大紀元2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楊雅民╱台北報導〕全台三百零一家基層農會屆次改選,今日將同步舉行投票,九十八萬五千三百五十名具投票權的會員今日將選出四千零八個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及一萬一千七百五十九位會員代表,此農會總幹事競逐的前哨戰,受到天寒及雨勢影響,預估投票率將低於六成。

最高檢察署昨日表示,各地檢署分案偵辦農會賄選相關案件共五十一件,被告八十四人,以彰化地區的賄選情資最多;而一個月後才投票的漁會選舉賄選案已有一百八十二件、被告一百八十六人,其中,花蓮地區賄聲賄影最嚴重,賄選案多達一百六十六件,占九成一。雲林地檢署則已起訴本屆漁會選舉第一件賄選案,一人被起訴。

法務部長施茂林昨日呼籲全國民眾要「選好人」,不要被錢收買,他表示,農、漁會並非政治性的選舉,理事、監事、理事長等職位的候選人若買票而當選,例如以一票五百元代價向選民買票,將來難保不會以掏空、五鬼搬運等手法,從農、漁會詐取數十億、甚至上百億元黑錢,吃虧的還是全國民眾。

昨晚,施茂林、檢察總長吳英昭連袂和桃園地區檢察官舉行座談會,施、吳兩人都宣示查賄到底的決心,要求檢調單位全力查察農漁會選舉的賄選不法。

法務部昨日強調,依法務部頒訂的「鼓勵檢舉賄選要點」規定,民眾檢舉農會、漁會理事、監事、理事長候選人、總幹事候聘人賄選,經法院判刑確定者,每件檢舉案可獲得檢舉獎金二百萬元。

而且,檢舉賄選案只要一審判決有罪就可獲得一百萬元獎金,即使該案將來無罪定讞,法務部也不會追回已領取的一百萬元,檢舉專線為02-23711175。

依據農會法規定,只要犯買票罪、賣票罪或搓圓仔湯罪者,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至於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礙選舉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檢察署表示,至昨日為止,各地檢署已分案偵辦四十九件賄選案、兩件賄選暴力案件,賄選相關案件共五十一件,被告八十四人,依賄選案件數量排名,前三名分別是彰化地區十三件、台南八件、苗栗七件;至於兩件賄選暴力,分別是台南、高雄各一件。

法務部表示,除上述農會、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等對象外,檢舉其他關係人士賄選,並經判刑確定也核發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獎金,例如,農、漁會理監事候選人的配偶、競選服務處總幹事等人,獲頒一百萬元獎金,樁腳則是五十萬元獎金。

根據農委會資料,四年前基層農會屆次改選投票率達六成,但今年部分農會人士考量農會經營日益困難,放棄角逐總幹事,同時農委會也嚴格剔除多位品德不佳的人選,使得今年基層農會屆次改選的整體選情,明顯較四年前冷淡。

不過,也有少數地區選情激烈,包括苗栗西湖鄉農會、苗栗縣農會、桃園大溪鎮農會、台北縣林口鄉、泰山鄉農會、台南縣下營鄉、學甲鎮農會,以及高雄縣仁武鄉農會的選情,均呈現兩派人馬勢均力敵的局面。

根據基層農會改選進度,今天三百零一家基層農會會員投票選出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及會員代表後,三月七日前得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理、監事及出席上級農會會員代表,並於三月十六日前召開理監事會,互選理事長、常務監事及聘任總幹事。

縣級農會則得於三月二十四日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監事及出席省農會的會員代表;四月四日前召開理監事會,互選理事長、常務監事及聘任總幹事。

整個農會屆次改選最後登場,且競爭最激烈的為省農會,需在四月十四日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監事,並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召開理監事會互選理事長、常務監事及聘任總幹事,估計整個基層農會屆次改選流程,得進行到四月底才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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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農會賄聞 約談10多人

〔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周敏鴻、徐惠玲╱綜合報導〕基層農會第一階段改選將從今天起展開,平鎮市農會賄選傳聞嚴重,桃園檢調昨天約談十多人,傍晚訊後都已釋回;檢調指出,有人指證現任理事長莊玉輝及角逐總幹事的王興圳涉嫌贈送洋酒及茶葉禮盒,且意圖以每票二十萬元向會員代表候選人買票,檢調下週還有數波大規模查賄行動,將深入蒐證。

桃園檢調日前已先傳喚莊玉輝,莊僅承認和王興圳搭檔參選,但否認共同集資賄選,檢調表示近日內將約談王興圳說明疑點,並透露下週將有數波大規模查賄行動,目前鎖定至少三個傳出賄選的農會。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許炳文昨天指揮縣調查站,約談十多位平鎮市農會會員、會員代表候選人等;檢調表示,有多人坦承收到洋酒或茶葉禮盒,指王興圳親自贈送。

檢調單位針對「一票二十萬元」詢問被約談者,但無人承認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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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台北市各區農會改選一波三折,昨晚間九點才確定士林區農會陳姓候選人參選資格不符,導致士林區農會會員代表選舉的選票必須重新印製,督導機關台北市建設局表示,由於僅兩百餘張選票必須重印,昨天已經連夜趕工印完,所以不會影響今天的選舉。

日前參與士林區農會「富洲農事小組會員代表」的陳姓與李姓候選人遭檢舉,指其身分不符參選資格,建設局要求兩人提出「土地租賃契約書」證明農民身分,並且將兩人資料提報至農委會備查。

其中陳姓候選人提出的「土地租賃契約書」,包括與地主的簽約日期、地方法院認證日期都是今年二月十七日,無法有效證明陳姓候選人過去兩年內曾擁有農地租賃關係,因此農委會昨晚九點行文至市府,表示應該撤銷陳姓候選人的參選資格,而李姓候選人的「土地租賃契約書」資料認定尚無不合,所以同意李姓候選人參加今天的會員代表選舉,參選人數減為五十六名、應選三十九名會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