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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名政策 少數部會觀望

【大紀元2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台灣政府推動正名,由於新舊行政院長政策基調有別,若干部會持觀望態度;原訂昨日為各部會應將有關方案報至行政院的最後一天,但有部會向行政院「探詢」是否應送方案或調整內容。種種跡象顯示,正名是否持續,正考驗新內閣。

根據行政院1月3日函至各部會公文指出,有關正名的推動方式及時程,各部會應組成「正名推動小組」,就主管業務進行規劃,於1月底前將方案報至行政院,中央部分則由行政院副院長主持跨部會專案小組,整合協調有關政策;不涉法律得由行政權自行推動者,至遲必須於總統所宣示的2006年底全部推動完成。

不過,由於新任行政院長謝長廷在就任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對於政府推動正名有新的看法,認為不該用國家資源來進行正名的運動,謝院長雖同意外館正名有其必要,但對公務機關、國營事業的正名,則認為應採「個案」方式,而非全面推行;對學校正名,謝長廷亦持保留態度。

由於新舊閣揆對正名政策出現差異,行政院官員透露,雖然多數部會已將部會所轄的正名方案報至行政院,但仍有少數部會存「觀望」態度,認為新院長既有不同指示,是否還要送出方案或是內容應有所調整;不過,行政院官員仍要求相關部會應儘速提報。

根據行政院在上月所擬具的「務實推動正名,彰顯台灣主體性」報告,共列舉十二項需要正名的領域,包括:一、法規部分;二、條約協定;三、中央政府機關如僑委會、中央銀行英譯名等;四、駐外館處;五、政府間國際組織應儘量凸顯台灣主體性並區隔兩岸;六、中船、中油、中國輸出入銀行、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及中信局等國營事業;七、中國農民銀行、華僑商銀、中鋼、華視、中華票券等等中央政府投資而持股未超過五成的公司;八、包括航發會及投資成立的華航等中央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九、國防部所轄軍事院校如陸軍官校的英譯名稱;十、出現「中華」或「中國」字樣的教育部所轄專科以上學校;十一、出現「中華」字樣的海外僑校;十二、其他例如「中華文化復興總會」、各機關出版之刊物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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