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夫妻所得稅扣除額 調為8萬8千元

【大紀元12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鄭琪芳/台北報導〕備受批評的婚姻懲罰稅昨日正式終結!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調高夫妻所得稅標準扣除額,從現行新台幣六萬七千元提高至八萬八千元。由於修正案訂定追溯條款,明年5月申報今年的所得稅即可適用,估計將嘉惠一百九十萬對夫妻。

依據所得稅法的規定,目前單身標準扣除額是四萬四千元,但是民眾結婚後,如採合併報稅,夫妻標準扣除額只有六萬七千元,遠不如婚前各自所享有的單身標準扣除額,這種現象被外界稱為「婚姻懲罰稅」。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夫妻標準扣除額提高為單身者的兩倍,也就是八萬八千元,民眾明年5月申報今年的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由於夫妻標準扣除額調高二萬一千元,明年度申報所得稅,以最低稅率六%計算,每對夫妻可少繳新台幣一千二百六十元,若以最高稅率四十%計算,每對夫妻可省下八千四百元,立委估計稅收將會短少十九億元。

依照經建會資料顯示,台灣三十五歲至三十九歲有偶率僅七成六,在世界各國中僅高於法國的七成四,遠低於日本八成六,韓國九成六;尤其台灣總生育率已經降至一點二人,遠低於維持穩定人口結構的二點一人。

婚姻懲罰稅昨修法終結

目前單身標準扣除額是四萬四千元,但夫妻標準扣除額只有六萬七千元,被稱為「婚姻懲罰稅」,雖然夫妻標準扣除額大幅提高,不見得會刺激結婚率及生育率,但立法院昨天修法終結婚姻懲罰稅,希望還給稅法一個公平的空間。

此外,由於近兩年消費者物價漲幅累計已超過三%,明年度綜所稅免稅額及多項扣除額將跟進調高四%,免稅額由七萬四千元提高至七萬七千元、薪資扣除額由七萬五千元提高至七萬八千元、單身標準扣除額由四萬四千元提高至四萬六千元、夫妻標準扣除額也將再進一步提高至九萬二千元,後年報稅適用。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明年度綜所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提高之後,估計後年的稅收損失約六十億元,但所有民眾都可以享受到減稅利益,以雙薪的四口之家為例,後年申報明年度的綜所稅時,依稅率不同,每戶可少繳所得稅二千二百二十元至一萬四千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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